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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疫情防控期间,航空公司提供航空运输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
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
(六)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
因此,疫情防控期间,航空公司提供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属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不可以免征增值税;航空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如运输的货物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可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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