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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个人来我公司面试但是未被录取,但我公司给面试人员报销火车票,其带个人信息的火车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面试但是未被录取的人员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其带个人信息的火车票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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