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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共15项内容,涵盖了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和实施主体4大部分,其中7项为行政检查,6项为行政处罚,还有2项分别为其他行政职权和行政强制。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医保发〔202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局内各单位:
《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已经第3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你们严格遵照执行。各地在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要及时向上一级医保行政部门报告。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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