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取得国家征地支付的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是否免征增值税?

来源: 海南税务 编辑:张美好 2020/10/14 18:28:54  字体:

问题:取得国家征地支付的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是否免征增值税?

实务

答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的规定: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 印发)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此种情形免征增值税。

因此,取得国家征地支付的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免征增值税。

实务课程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