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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租赁准则的低价值租赁是否有标准?
【答案】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规定,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作出简化会计处理选择。低价值资产同时还应满足本准则第十条的规定,即,只有承租人能够从单独使用该低价值资产或将其与承租人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且该项资产与其他租赁资产没有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时,才能对该资产租赁选择进行简化会计处理。
通常情况下,符合低价值资产租赁的资产全新状态下的绝对价值应低于人民币4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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