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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都必须使用新收入准则进行收入的确认了。你知道新收入准则都新增了哪些会计科目吗?还不清楚的看过来!
新收入准则增加的会计科目包括了: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合同履约成本及相应减值准备、合同取得成本及相应减值准备、应收退货成本。
这几个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如下表所示:
会计科目 | 核算内容 |
合同履约成本 | 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本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列报在资产负债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核算与合同履约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准备。 |
合同取得成本 | 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列报在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
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 核算与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准备。 |
应收退货成本 | 核算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应收退货成本列报在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
合同资产 | 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的权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
合同负债 | 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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