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房屋产权交换时,纳税人如何缴纳契税?
【答案】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下一篇:什么是会计中的调账?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