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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转租土地是否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转租方非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别注意的是,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9号)的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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