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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盈余公积是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部分资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和经营等目的。它的提取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方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通常为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在面临经济波动时有足够的资金储备来应对潜在的风险。
计算公式为:法定盈余公积 = 当年净利润 × 提取比例(10%)。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提取金额时,如果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50%,则不再提取。这一规定为企业提供了财务上的灵活性,同时也确保了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停止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答:当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停止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能否用于分红?
答: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和经营等,一般不得用于分红。
如果企业当年亏损,是否还需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答:企业当年亏损时,没有净利润可供提取,因此不需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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