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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会计中,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当其他应收款账户出现借方余额时,这表明企业有尚未收回的款项。这些款项可能来源于多种情况,比如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员工借款、垫付的税费等。借方余额的存在意味着这些款项是企业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债权,即企业有权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收回这些款项。值得注意的是,企业需要对这些款项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它们的可回收性,必要时计提坏账准备,以反映可能无法收回的风险。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
其他应收款的借方余额是否总是好的?
答:不一定。虽然借方余额表明企业有对外债权,但如果这些款项长期无法收回,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资金压力。
如何区分其他应收款与应收账款?
答:应收账款通常是指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后形成的债权,而其他应收款则涵盖了更广泛的债权类型,比如预付款、员工借款等。
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吗?
答:是的,企业应当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性质和可回收性,合理计提坏账准备,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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