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0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开始发放
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州考区《准考证》于4月20日起开始发放,请考生尽快到原报名地点(原在化龙巷恒利大厦报名的考生请到常州市财政局107室)领取并认真阅读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附: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进入考场选择座位的方法及注意事项。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报考级别、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场号、座位号就座,即先找到考点,再找到考场,按准考证上与考试科目相对应的座位号对号入座。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两门考试科目的考点、考场、座位均保持不变,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各科目考试的考点保持不变,即三门科目均在一个考点考试,但各考试科目的考场、座位会发生变化,请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注意。请考生最好在考试前半小时到考点,熟悉考点环境,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所携带的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和寻呼机(手机和寻呼机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等放在指定地点,只准带钢笔、铅笔、塑料橡皮、尺子、圆珠笔和非立体式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座位。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和其他用品。考生应详细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注意事项》。
二、考生应妥善保管好准考证。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准考证上“档案号”一栏无内容,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准考证上“档案号”一栏有具体的数字号码。如考生今年度部分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则这个档案号码是考生下年度继续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填涂《报名信息卡》上档案号的号码,以便把考生今年的考试成绩与下年度的考试成绩自动滚动累加计算。务请考生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供下年度再次报考时使用。
三、考试题型、题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公布了2005年度的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依据、题型、题量、评分原则、答题要求等有关事项,内容如下:
1、 命题依据:2005年度的各科目命题均以各科目考试大纲作为依据,考试内容均不超过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范围;
2、 试题题型:200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档次、各科目的试题题型为:
初级资格考试:
《初级会计实务》: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会计实务》: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中级会计实务(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中级会计实务(二)》: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3、 试题题量: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180分钟),其他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30分钟(150分钟);
4、 评分原则: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5、 答题要求:2005年度考试试卷包括:试题、答题卡、答题纸。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三种题型,必须按规定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答题,在试题上答题的一律按无效处理;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必须用蓝色、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以下简称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答题,用铅笔答题或在草稿纸、试题上答题的一律按无效处理。
四、正确填涂答题卡、答题纸。答题卡填涂内容大致有姓名、准考证号、报考级别、考试科目、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等。姓名栏目由考生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准考证号由考生用钢笔或圆珠笔在准考证号码栏中书写阿拉伯数字,然后用2B铅笔填涂数字下方对应的数码信息点;报考级别按准考证上的级别填涂;考试科目每场考试只填涂一个科目,即本场考试科目;单选、多选、判断题请考生对准题号选择自己认为正确的答案找准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等等。填涂信息点要注意质量,应做到“准”、“深”、“满”、“匀”、“净”。
注意!考生要自带2B铅笔、橡皮, 准考证号、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等每一信息点都要正确填涂,不可缺项,并严格按照答题卡上注明的注意事项进行操作,上述信息点填涂正确与否将影响考试成绩的录入。
答题纸的填写方法:第一步,用钢笔或圆珠笔将答题纸上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座次号等项目工整地填写在指定项目内;第二步,仔细核对上述各项是否正确填写;第三步,找准每一试题的题号,并在指定的答题空白处用钢笔或圆珠笔工整地书写该试题的答案。
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坐错座位、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填涂错误等造成差错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关于有关证件问题:准考证丢失,需要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办理临时准考证或准考证丢失证明;身份证丢失,需要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证明;准考证上姓名和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不一致时,需要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出具证明。
考生拿到准考证后,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如发现准考证上打印的姓名或身份证号有差错的,考生应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点办理有关手续,各报名点应于5月10日前到市财政局会计处更改。
常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