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领取200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准考证的通知
1、请报考人员于5月10日--20日到原报名地领取考试准考证(宁波市本级报名人员请到中山西路19号西大厅一楼“会计事务办理”窗口领取)。
2、各位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同时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照片,如有错误,请告知当地会计管理部门予以更正,市本级考生直接到宁波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市财税19楼1904室)办理修正手续。
3、因考点变动较大,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及周边环境。
4、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