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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07/03/26 14:03:4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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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论 第二章 资 产
第三章 负 债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五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六章 财务报表
第七章 成本核算  

  目 录

  第一章 总 论 …………………………………………………………………(5)

  第一节 会计概述 ………………………………………………………………(5)

  第二节 会计要素 ………………………………………………………………(6)

  第三节 会计科目和账户 ………………………………………………………(8)

  第四节 会计凭证 ………………………………………………………………(10)

  第五节 会计账薄 ………………………………………………………………(15)

  第六节 账务处理程序 …………………………………………………………(20)

  第七节 会计电算化 ……………………………………………………………(22)

  第二章 资 产 …………………………………………………………………(26)

  第一节 货币资金 ………………………………………………………………(26 )

  第二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

  第三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30)

  第四节 存 货 …………………………………………………………………(33)

  第五节 长期股权投资 …………………………………………………………(44)

  第六节 固定资产 ………………………………………………………………(47)

  第七节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53)

  第三章 负 债 …………………………………………………………………(59)

  第一节 流动负债 ………………………………………………………………(59)

  第二节 非流动负债 ……………………………………………………………(65)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67)

  第一节 实收资本 ………………………………………………………………(67)

  第二节 资本公积 ………………………………………………………………(68)

  第三节 留存收益 ………………………………………………………………(69)

  第五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71)

  第一节 收入 ……………………………………………………………………(71)

  第二节 费用 ……………………………………………………………………(81)

  第三节 政府补助 ………………………………………………………………(84)

  第四节 利润 ……………………………………………………………………(86)

  第六章 财务报表 ………………………………………………………………(90)

  第一节 财务报表概述 …………………………………………………………(90)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 ……………………………………………………………(91)

  第三节 利润表 …………………………………………………………………(98)

  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 ……………………………………………………………(101)

  第七章 成本核算 ………………………………………………………………(106)

  第一节 成本核算的要求和一般程序 …………………………………………(106)

  第二节 生产成本的核算 ………………………………………………………(109)

  第三节 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在产品之间的分配………………………………(112)

  第四节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115)

  第五节 产品生产成本分析 ……………………………………………………(117)

  第一章 总 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会计的概念、职能和对象

  (二)掌握企业会计要素及其主要特征

  (三)掌握企业资产、负债要素的分类

  (四)掌握企业会计等式

  (五)掌握账户的概念、分类和基本结构

  (六)掌握账户记录的试算平衡

  (七)掌握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八)掌握会计凭证的基本内容、填制与审核方法

  (九)掌握会计分录及其编制

  (十)掌握会计账薄的内容、启用与记账规则

  (十一)掌握会计账薄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十二)掌握对账、结账和错账更正方法

  (十三)熟悉会计科目的概念、分类和设置原则、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的种类

  (十四)熟悉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十五)熟悉会计账薄的更换与保管

  (十六)熟悉不同账务处理程序

  (十七)熟悉会计电算化

  (十八)了解事业单位会计要素

  (十九)了解账户与会计科目、账户与账薄的联系和区别

  (二十)了解账务处理程序的意义和种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概述

  一、会计的概念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二、会计的职能

  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两个方面。

  会计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为各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

  会计监督职能是指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三、会计的对象

  会计的对象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即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通常又称为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资金运动包括特定主体的资金投入、资金运用(即资金的循环与周转)和资金退出等过程。

  第二节 会计要素

  一、会计要素

  (一)会计要素及其内容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

  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项会计要素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会计要素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二)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

  1.资产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

  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的主要特征有:

  (1)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包括购买、生产、

  建造行为或者其他交易或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形成资产。

  (2)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

  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3)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资产按流动性分类,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资产以及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

  2.负债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的主要特征有:

  (1)负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2)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负债按流动性分类,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晗一年)到期应予以清偿、或者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负债。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3.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资本公积包括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又合称为留存收益。

  (三)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1.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3.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或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

  就会计原理或基础工作规范而言,各类单位基本相同,但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事业活动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权责发生制,由此导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设置及其定义与企业单位有所区别。行政事业单位为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类似企业的利润表)设置了五项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在会计要素的定义上,以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定义为例,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应缴款项等;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等;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拨出经费、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同时,在具体会计确认和计量原则上,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还有些区别。比如,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二、企业会计等式

  (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企业的资产来源于所有者的投入资本和债权人的借入资金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产生效益的积累,分别归属于所有者和债权人。归属于所有者的部分形成所有者权益;归属于债权人的部分形成债权人权益(即企业的负债)。资产来源于权益(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资产与权益必然相等。

  在某个特定的时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者之间所存在的平衡关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复式记账法的理论基础,也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基础。

  (二)收入一费用=利润

  企业一定时期的收入扣除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后的净额,经过调整后等于利润。在不考虑调整因素位口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的情况下,收入减去费用等于利润,即,收入一费用=利润。

  收入、费用和利润之间的上述关系,是编制利润表的基础。

  第三节 会计科目和账户

  一、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分类

  会计科目是指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的项目。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会计科目按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等科目。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1.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

  3.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二、账 户

  (一)账户的分类

  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设置账户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方法之一。

  同会计科目的分类相对应,账户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账户(简称总账账户或总账)和明细分类账户(简称明细账);按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分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等。

  (二)账户的基本结构和内容

  账户分为左方(记账符号为"借")、右方(记账符号为"贷")两个方向,一方登记增加,另一方登记减少。资产、成本、费用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账户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

  账户中登记本期增加的金额,称为本期增加发生额;登记本期减少的金额,称为本期减少发生额;增减相抵后的差额,称为余额,余额按照时间不同,分为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其基本关系如下: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一本期减少发生额

  对于资产、成本、费用类账户: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一本期货方发生额

  对于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账户: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货方发生额一本期借方发生额

  账户的内容具体包括账户名称、记录经济业务的日期、所依据记账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增减金额、余额等。

  (三)账户记录的试算平衡

  根据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以及借贷记账法'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检查所有账户记录是否正确,可以采用两种试算平衡方法,即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和余额试算平衡法。

  1.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它是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的恒等关系,检验本期发生额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公式为: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余额试算平衡法。它是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的恒等关系,检验本期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根据余额时间不同,又分为期初余额平衡与期末余额平衡两类。期初余额平衡是期初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相等,期末余额平衡是期末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相等。公式为: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货方期初余额合计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货方期末余额合计

  实际工作中,余额试算平衡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方式进行。

  (四)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1.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驭控制作用;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在总金额上应当相等。

  2.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事项,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要求做到:所依据会计凭证相同、借贷方向相同、所属会计期间相同、计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与计入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合计金额相等。

  (五)账户与会计科目的联系和区别

  会计科目与账户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项目分类,两者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没有会计科目,账户便失去了设置的依据;没有账户,就无法发挥会计科目的作用。两者的区别是: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

  第四节 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概述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合法地取得、正确地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之一。

  会计凭证按照编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二、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

  (一)原始凭证的种类

  1.原始凭证按照来源不同,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2.原始凭证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一次凭证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一次凭证是一次有效的凭证。

  累计凭证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其特点是,在一张凭证内可以连续登记相同性质的经济业务,随时结出累计数及结余数,并按照费用限额进行费用控制,期末按实际发生额记账。累计凭证是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

  汇总凭证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

  3.原始凭证按照格式不同,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通用凭证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

  专用凭证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二)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填制单位签章、有关人员签章、凭证附件。

  (三)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记录要真实。原始凭证所填列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

  2.内容要完整。原始凭证所要求填列的项目必须逐项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

  3.手续要完备。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4.书写要清楚、规范。原始凭证要按规定填写,文字要简要,字迹要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填写规范,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如小写金额为¥1008.00,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捌元整".

  5.编号要连续。如果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7.填制要及时。各种原始凭证一定要及时填写,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审核。

  (四)原始凭证的审核

  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

  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一)记账凭证的种类

  1.记账凭证按内容不同,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2.记账凭证按填列方式不同,分为复式凭证和单式凭证。

  复式凭证是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

  单式凭证是指每一张记账凭证只填列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填列借方科目的称为借项凭证,填列贷方科目的称为贷项凭证。

  (二)会计分录

  1.会计分录及其分类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事项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会计分录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2.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

  (1)分析经济业务事项涉及的是资产(成本、费用)还是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2)确定涉及到哪些账户,是增加还是减少;

  (3)确定记入哪个(或哪些)账户的借方、哪个(或哪些)账户的贷方;

  (4)确定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

  (三)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记账凭证的名称,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的编号,

  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记账标记,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签章。

  (四)记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1.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3)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相关要求同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6)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7)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2.收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收款凭证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日期填写的是编制本凭证的日期;右上角填写编制收款凭证的顺序号;"摘要"填写对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贷方科目"填写与收入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会计科目;"记账"是指该凭证已登记账簿的标记,防止经济业务事项重记或漏记;"金额"是指该项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额;该凭证右边"附件××张"是指本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最下边分别由有关人员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3.付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付款凭证的编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只是左上角由"借方科目"换为"贷方科目",凭证中间的"贷方科目"换为"借方科目".

  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经济业务,为避免重复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

  4.转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转账凭证将经济业务事项中所涉及全部会计科目,按照先借后贷的顺序记入"会计科目"栏中的"一级科目"和"二级及明细科目",并按应借、应贷方向分别记入"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其他项目的填列与收、付款凭证相同。

  (五)记账凭证的审核

  记账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内容是否真实、项目是否齐全、科目是否正确、金额是否正确、书写是否正确。

  出纳人员在办理收款或付款业务后,应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避免重收重付。

  四、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的取得或填制时起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程序。

  会计凭证的传递,要求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

  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每一种凭证的传递程序和方法。

  (二)会计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会计凭证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3 .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6.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第五节 会计账薄

  一、会计账簿概述

  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设置和登记账簿,是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是连接会计凭证与会计报表的中间环节,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

  (一)会计账簿与账户的关系

  账户存在于账簿之中,账簿中的每一账页就是账户的存在形式和载体,没有账簿,账户就无法存在;账簿序时、分类地记载经济业务,是在个别账户中完成的。因此,账簿只是一个外在形式,账户才是它的真实内容。账簿与账户的关系,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

  (二)会计账簿的分类

  1.按用途分类

  (1)序时账簿。序时账簿又称日记账,是按照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的账簿。在我国,大多数单位一般只设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分类账簿。分类账簿是对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按照会计要素的具体类别而设置的分类账户进行登记的账簿。按照总分类账户分类登记经济业务事项的是总分类账簿,简称总账。按照明细分类账户分类登记经济业务事项的是明细分类账簿,简称明细账。分类账簿提供的核算信息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主要依据。

  (3)备查账簿。备查账簿简称备查簿,是对某些在序时账簿和分类账簿等主要账簿中都不予登记或登记不够详细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补充登记时使用的账簿。

  2.按账页格式分类

  (1)两栏式账簿。两栏式账薄是指只有借方和贷方两个基本金额栏目的账簿。

  (2)三栏式账簿。三栏式账簿是设有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基本栏目的账簿。各种日记账、总分类账以及资本、债权、债务明细账都可采用三栏式账簿。

  (3)多栏式账簿。多栏式账簿是在账簿的两个基本栏目借方和贷方按需要分设若干专栏的账簿。收入、费用明细账一般均采用这种格式的账簿。

  (4)数量金额式账簿。数量金额式账簿的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栏目内,都分设数量、单价和金额三小栏,借以反映财产物资的实物数量和价值量。原材料、库存品、产成品等明细账一般都采用数量金额式账簿。

  3.按外型特征分类

  (l)订本账。订本账是启用之前就已将账页装订在一起,并对账页进行了连续编号的账簿。这种账簿一般适用于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2)活页账。活页账是在账簿登记完毕之前并不固定装订在一起,而是装在活页账夹中。当账簿登记完毕之后(通常是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才将账页予以装订,加具封面,并给各账页连续编号。各种明细分类账一般采用活页账形式。

  (3)卡片账。卡片账是将账户所需格式印刷在硬卡上。严格说,卡片账也是一种活页账,只不过它不是装在活页账夹中,而是装在卡片箱内。在我国,单位一般只对固定资产的核算采用卡片账形式。

  二、会计账簿的内容、启用与记账规则

  (一)会计账簿的基本内容

  1.封面。主要标明账簿的名称。

  2.扉页。主要列明科目索引、账簿启用和经管人员一览表。

  3.账页。是账簿用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载体,包括账户的名称、登记账户的日期栏、凭证种类和号数栏、摘要栏、金额栏、总页次、分户页次等基本内容。

  (二)会计账簿的启用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在账簿扉页上附启用表。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页,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定页码,另加目录,记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

  (三)会计账簿的记账规则

  1.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2.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3.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1 么

  4.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5.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

  (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6.各种账簿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7.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借或贷"栏内写用"平"字,并在"余额"栏用" "表示。

  8.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三、会计账簿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一)日记账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1.现金日记账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1)现金日记账的格式。现金日记账是用来核算和监督库存现金每天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的账簿,其格式有三栏式和多栏式两种。无论采用三栏式还是多栏式现金日记账,都必须使用订本账。

  (2)现金日记账的登记方法。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同现金收付有关的记账凭证,按时间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并根据"上日余额+本日收入一本日支出=本日余额"的公式,逐日结出现金余额,与库存现金实存数核对,以检查每日现金收付是否有误。

  借贷方分设的多栏式现金日记账的登记方法是:先根据有关现金收入业务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收入日记账,根据有关现金支出业务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支出日记账,每日营业终了,根据现金支出日记账结计的支出合计数,一笔转入现金收入日记账的"支出合计"栏中,并结出当日余额。

  2.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银行存款日记账是用来核算和监督银行存款每日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的账簿。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和币种分别设置,每个银行账户设置一本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格式和登记方法与现金日记账相同。

  (二)总分类账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1.总分类账的格式

  总分类账是按照总分类账户分类登记以提供总括会计信息的账簿。总分类账最常用的格式为三栏式,设置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基本金额栏目。

  2.总分类账的登记方法

  总分类账可以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也可以根据经过汇总的科目汇总表或汇总记17

  账凭证等登记。

  (三)明细分类账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1.明细分类账的格式

  明细分类账是根据二级账户或明细账户开设账页,分类、连续地登记经济业务以提供明细核算资料的账簿,其格式有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和横线登记式(或称平行式)等多种。

  (1)三栏式明细分类账。三栏式明细分类账是设有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栏目,用以分类核算各项经济业务,提供详细核算资料的账簿,其格式与三栏式总账格式相同。适用于只进行金额核算的账户。

  (2)多栏式明细分类账。多栏式明细分类账是将属于同一个总账科目的各个明细科目合并在一张账页上进行登记。适用于成本费用类科目的明细核算。

  (3)数量金额式明细分类账。数量金额式明细分类账其借方(收入)、贷方(发出)和余额(结存)都分别设有数量、单价和金额三个专栏。适用于既要进行金额核算又要进行数量核算的账户。

  (4)横线登记式明细分类账。横线登记式明细分类账是采用横线登记,即将每一相关的业务登记在一行,从而可依据每一行各个栏目的登记是否齐全来判断该项业务的进展情况。适用于登记材料采购业务、应收票据和一次性备用金业务。

  2.明细分类账的登记方法

  不同类型经济业务的明细分类账,可根据管理需要,依据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逐日逐笔或定期汇总登记。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明细账应逐日逐笔登记;库存商品、原材料、产成品收发明细账以及收入、费用明细账可以逐笔登记,也可定期汇总登记。

  四、对账

  (一)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是指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二)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是指核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

  1.总分类账簿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

  2.总分类账簿与所属明细分类账簿核对;

  3.总分类账簿与序时账簿核对;

  4.明细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

  (三)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账面余额与实有数额之间的核对。包括: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是否相符;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相符;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是否相符;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是否相符。

  五、错账更正方法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下列方法更正:

  (一)划线更正法

  在结账前发现账簿记录有文字或数字错误,而记账凭证没有错误,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时,可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划一条红线,在红线的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及相关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二)红字更正法

  记账后在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所记的会计科目错误,或者会计科目无误而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从而引起记账错误,采用红字更正法。更正方法是:记账凭证会计科目错误时,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示注销原记账凭证,然后用蓝字填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据以记账;记账凭证会计科目无误而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时,按多记的金额用红字编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多记的金额,并据以记账。

  (三)补充登记法

  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填写的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时,采用补充登记法。更正方法是:按少记的金额用蓝字编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补充少记的金额,并据以记账。

  六、结 账

  (一)结账的程序

  1.将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全部登记入账,并保证其正确性;

  2.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合理确定本期应计的收入和应计的费用;

  3.将损益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所有损益类科目;

  4.结算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和余额,并结转下期。

  (二)结账的方法

  1.对不需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事项记录之下通栏划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 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通栏划双红线。

  4.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出月末余额。年终结账时,将所有总账账户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通栏划双红线。

  5.年度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要将其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七、会计账簿的更换与保管

  (一)会计账簿的更换

  会计账簿的更换通常在新会计年度建账时进行。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备查账簿可以连续使用。

  (二)会计账簿的保管

  年度终了,各种账户在结转下年,建立新账后,一般都要把旧账送交总账会计集中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第六节 账务处理程序

  一、财务处理程序及其种类

  账务处理程序,也称会计核算组织程序或会计核算形式,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会计凭证和账簿的种类、格式,会计凭证与账簿之间的联系方法,由原始凭证到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的工作程序和方法等。科学合理地选择适用于本单位的账务处理程序,对于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具有重要意义。

  常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主要有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和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二、不同种类账务处理程序的内容

  (一)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是指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要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然后直接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它是基本的账务处理程序。其一般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汇总原始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3.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5.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

  6.期末,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同有关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7.期末,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简单明了,易于理解,总分类账可以较详细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其缺点是: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较大。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量较少的单位。

  (二)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是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定期根据记账凭证分类编制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和汇总转账凭证,再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其一般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汇总原始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3.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5.根据各种记账凭证编制有关汇总记账凭证;

  6.根据各种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7.期末,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同有关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8.期末,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减轻了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便于了解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其缺点是:按每一贷方科目编制汇总转账凭证,不利于会计核算的日常分工,当转账凭证较多时,编制汇总转账凭证的工作量较大。适用于规模较大、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

  (三)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又称记账凭证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它是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再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其一般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汇总原始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3.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5.根据各种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6.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7.期末,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同有关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8.期末,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减轻了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并可做到试算平衡,简明易懂,方便易学。其缺点是:科目汇总表不能反映账户对应关系,不便于查对账目。它适用于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

  第七节 会计电算化

  一、会计电算化的内容

  (一)开展会计电算化的意义

  1.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各级领导都应当重视这一工作。

  2.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

  (二)实施会计电算化的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或总会计师应当亲自组织领导会计电算化工作,主持拟定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规划,协调单位内各部门共同搞好会计电算化工作。

  2.各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进行。

  3.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和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逐步使多数会计人员掌握会计软件的基本操作技能。

  4.会计电算化工作应当讲求成本效益原则。

  5.会计电算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果的单位,要研究并逐步开展其他管理工作电算化或与其他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工作,逐步建立以会计电算化为核心的单位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二、实施会计电算化对软、硬件的要求

  (一)软件要求

  1.会计核算软件设计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2.配备会计软件是会计电算化的基础工作,选择会计软件的好坏对会计电算化的成败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配备会计软件主要有选择通用会计软件、定点开发会计软件、通用与定点开发会计软件相结合三种方式,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自身的技术力量选择配备会计软件的方式。

  3.配备的会计软件应达到财政部《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满足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

  (二)硬件要求

  由于财务会计部门处理的数据量大、数据结构复杂、处理方法要求严格和安全性要求高,各单位用于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电子计算机设备,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管理,硬件设备比较多的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可单独设立计算机室。

  三、替代手工记账

  (一)替代手工记账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配备了适用的会计软件和相应的计算机硬件设备;

  2.配备了相应的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

  3.建立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替代手工记账应注意的问题

  1.采用电子计算机打印输出书面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采用中文或中外文对照,字迹清晰,作为会计档案保存,保存期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的规定执行。

  2.在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分类账数据都存储在计算机内的情况下,总分类账可以从这些数据中产生,因此可以用"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及余额对照表"替代当期总分类账。

  3.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打印,由于受到打印机条件的限制,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账页装订成册,要求每天登记并打印,每天业务较少、不能满页打印的,可按旬打印输出。

  4.在保证凭证、账簿清晰的条件下,计算机打印输出的凭证、账簿中表格线可适当减少。

  (三)实现替代手工记账后应注意的问题

  替代手工记账后,各单位应做到当天发生业务,当天登记入账,期末及时结账并打印输出会计报表;要灵活运用计算机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单位领导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和分析结果。

  四、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一)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的划分

  1.电算化主管: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电算化主管可由会计主管兼任,采用中小型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会计软件的单位,应设立此岗位。

  2.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要求具备会计软件操作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各单位应鼓励基本会计岗位的会计人员兼任软件操作岗位的工作。

  3.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此岗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可由主管会计兼任。

  4.电算化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此岗要求具备计算机和会计知识,经过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采用大型、小型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会计软件的单位,应设立此岗位,此岗在大中型企业中应由专职人员担任。

  5.电算化审查:负责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的水平,此岗可由会计稽核人员兼任;采用大型、小型计算机和大型会计软件的单位,可设立此岗位。

  6.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要求具备计算机和会计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的水平;采用大型、小型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会计软件的单位,可设立此岗位,由主管会计兼任。

  (二)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2.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

  3.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4.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

  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三)建立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1. 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

  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

  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

  3.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设备

  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

  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4.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5.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四)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2.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

  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

  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

  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通用会计软件、定点开发会计软件、通用与定点开发相结合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第二章 资产   

  [基本要求]

  (一)掌握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现金核算、现金清查

  (二)掌握银行结算制度的主要内容、银行存款核算与核对

  (三)掌握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四)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五)掌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六)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

  (七)掌握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的核算

  (八)掌握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九)掌握固定资产的核算

  (十)掌握无形资产的核算

  (十一)熟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

  (十二)熟悉固定资产的概念及确认条件

  (十三)熟悉无形资产的概念、内容及确认条件

  (十四)熟悉其他资产的核算

  (十五)了解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货币资金

  一、现金

  (一)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1.企业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并遵守有关库存限额规定。

  2.企业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加强现金收支管理。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应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核定的范围和限额内进行,同时,收支的现金必须入账。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如实写明提取现金的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此外,不准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银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照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

  (二)现金的核算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总账和现金日记账,分别进行企业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在现金日记账上计算出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现金日记账的账面结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额相核对,保证账款相符;月度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当与"库存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三)现金的清查

  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现金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如果有挪用现金、白条顶库的情况,应及时予以纠正;对于超限额留存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如果账款不符,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计入管理费用。

  2.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一)银行存款的核算

  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分别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上应计算出银行存款收入合计额、银行存款支出合计额及结余额。

  (二)银行存款的核对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定期与其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不一致的原因除记账错误外,还因为存在未达账项。发生未达账项的具体情况有四种:一是企业已收款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二是企业已付款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三是银行已收款入账,企业尚未收款入账;四是银行已付款入账,企业尚未付款入账。

  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如没有记账错误,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记账依据。

  三、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

  (一)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二)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本票是指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三)信用卡存款。信用卡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卡而存入银行信用卡专户的款项。信用卡是银行卡的一种。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四)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企业为开具信用证而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

  (五)存出投资款。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投资的资金。

  (六)外埠存款。外埠存款是指企业为了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该账户的存款不计利息、只付不收、付完清户,除了采购人员可从中提取少量现金外,一律采用转账结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第二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概念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处置等业务,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第三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预付款项则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如预付账款等。

  一、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内容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三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将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四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兑的商业汇票,应通知银行于汇票到期日付款。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银行应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这里也是出票人)签发,由承兑银行承兑的票据。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向其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手续费。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前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二)应收票据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经济业务,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科目。

  1.取得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取得的原因不同,其会计处理亦有所区别。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借记"位收票据"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2.收回到期票款

  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3.转让应收票据

  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内容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从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二)应收账款的核算

  为了反映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企业销售商品等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运杂费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如果企业应收账款改用应收票据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借记"位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预付账款应当按实际预付的金额入账。

  企业应当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直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预付账款的核算包括预付款项和收到货物两个方面。

  1.企业根据购货合同的规定向供应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收到所购物资,按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当预付货款小于采购货物所需支付的款项时,应将不足部分补付,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当预付货款大于采购货物所需支付的款项时,对收回的多余款项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四、其他应收款

  (一)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其他应收款应当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入账。

  为了反映其他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发生其他应收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管业外收入"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其他应收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五、应收款项减值

  (一)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转销等情况。

  企业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当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

  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时,应当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增加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

  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第四节 存货

  一、存货概述

  (一)存货的内容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二)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存货的采购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其中,存货的购买价款是指企业购入的材料或商品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

  存货的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相应的教育费附加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

  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是指采购成本中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可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企业(商品流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的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是指在存货的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和劳务提供人员的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3.存货的其他成本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存货的来源不同,其成本的构成内容也不同。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通过购买而取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构成;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等自制或需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构成。实务中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包括挑选整理中发生的工、费支出和挑选整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数量损耗,并扣除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和其他费用。

  (2)自制的存货,包括自制原材料、自制包装物、自制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等,其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的各项实际支出。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包括加工后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其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工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加工的往返运输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

  但是,下列费用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计入存货成本。如由于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由于这些费用的发生无助于使该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2.仓储费用,指企业在存货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如某种酒类产品生产企业为使生产的酒达到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而必须发生的仓储费用,应计入酒的成本,而不应计入当期损益。

  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三)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会计期末应调整为实际成本。

  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1.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是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

  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2.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具体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

  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或: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采用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由于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因此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4.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采用移动平均法能够使企业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此外,商品流通企业发出存货,通常还采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等方法进行核算。

  1.毛利率法。是指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上期实际(或本期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让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这一方法是商品流通企业,尤其是商业批发企业常用的计算本期商品销售成本和期末库存商品成本的方法。商品流通企业由于经营商品的品种繁多,如果分品种计算商品成本,工作量将大大增加,而且,一般来讲,商品流通企业同类商品的毛利率大致相同,采用这种存货计价方法既能减轻工作量,也能满足对存货管理的需要。

  2.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平时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销商品

  应分摊的进销差价,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商品进销差价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已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年度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对于从事商业零售业务的企业(如百货公司、超市等),由于经营的商品种类、品种、规格等繁多,而且要求按商品零售价格标价,采用其他成本计算结转方法均较困难,因此广泛采用这一方法。

  二、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一)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等。购入材料时,由于采用的结算方式和采购地点不同,可能是付款与收到材料并验收入库同时完成,也可能二者在时间上不同步,核算时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企业发出材料,应当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并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1.购入材料的核算

  由于支付方式不同,原材料入库的时间与付款的时间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

  (1)货款已经支付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同时材料已验收入库。对于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到达的采购业务,企业在支付货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验收入库后,应根据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确定的材料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一般纳税人,下同),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或应付票据面值,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

  (2)货款已经支付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采购业务,应根据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借记"在途物资"、"位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待材料到达、入库后,再根据收料单,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科目。

  (3)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票账单已到,按发票账单所记载有关金额记账;如果发票账单未到也无法确定实际成本时,期末应按照暂估价值记账,下期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收到发票账单后再按照实际金额记账。即,对于材料已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的采购业务,应于期末,按材料的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期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

  (4)货款已经预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采用预付货款的方式采购材料,应在预付材料价款时,按照实际预付金额,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已经预付货款的材料验收入库,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价款、税额等,借记"原材料"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健项税额)"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预付款项不足,补付货款,按补付金额,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2.发出材料的核算

  企业各生产单位及有关部门领用的材料具有种类多、业务频繁等特点。为了简化核算,可以在月末根据"领料单"或"限额领料单"中有关领料的单位、部门等加以归类,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据以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发出材料实际成本的确定,可以由企业从上述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等方法中选择。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原材料"科目的借方、贷方及余额均以实际成本计价,不存在成本差异的计算与结转问题。但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日常反映不出材料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从而不能反映和考核物资采购业务的经营成果。因此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的企业。在实务工作中,对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多并且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发的核算。

  (二)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是指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进行的方法。其特点是:收发凭证按材料的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均按计划成本登记,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份终了,通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应当尽可能接近实际成本,除特殊情况外,计划成本在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1.基本核算程序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原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其基本的核算程序如下:

  (1)企业应先制定各种材料的计划成本目录,规定原材料的分类、各种原材料的名称、规格、编号、计量单位和计划单位成本。

  (2)平时收到材料时,应按计划单位成本计算出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填入收料单内,并按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作为"材料成本差异"分类登记。

  (3)平时领用、发出的材料,都按计划成本计算,月份终了再将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进行分摊,随同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记入有关账户,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2.科目设置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等。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3.购入材料的核算

  在计划成本法下,取得的材料先要通过"材料采购"科目进行核算,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等,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材料凭证,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l)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应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按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借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下期初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雌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购入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4.发出材料的核算

  (1)结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月末,根据领料单等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2)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上述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应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结转,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借记或贷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或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单位加工发出材料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当期的实际差异率;期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期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尸入库材料)÷(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其实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三、库存商品

  (一)库存商品的内容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库存商品具体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寄存在外的商品、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等。已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产品,不应作为企业的库存商品,而应作为代管商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进行登记。库存商品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其方法与原材料相似。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库存商品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可单独设置"产品成本差异"科目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库存商品"科目。

  (二)库存商品的核算

  1.验收入库商品的会计处理

  对于库存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企业,当库存商品生产完成并验收入库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

  2.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应结转其销售成本,借记"生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企业购入的商品可以采用进价或售价核算。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售价和进价的差额,可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月末,应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将已销商品的销售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生营业务成本"科目。

  四、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

  1.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

  2.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3.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等。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继续加工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先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1.发出物资的核算

  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物资时,根据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贷记或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或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的核算

  企业向受托加工单位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时,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尖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3.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核算

  企业收回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五、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一)包装物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其核算内容包括: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减变化及其价值损耗、结存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对于生产领用包装物,应根据领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包装物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一方面应反映其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应反映其实际销售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二)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它与固定资产一样,也属于劳动资料,但其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较短、容易损坏。鉴于这些特点,低值易耗品通常被视同存货,作为流动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一般划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借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贷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通常反映企业期末结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额。

  (三)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有一次转摊法和五五摊销法。

  1.一次转销法。它是指在领用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一次、全部计入有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的一种摊销方法,主要适用于价值较低或极易损坏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一次转销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报废时,应按报废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

  2.五五摊销法。它是指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先摊销其账面价值的一半,在报废时再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另一半。即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分两次各50%进行摊销。五五摊销法通常既适用于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也适用于每期领用数量和报废数量大致相等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包装物——在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在库"、"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科目;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摊销"、"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报废时应补提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摊销"、"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同时,按报废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科目;并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借记"周转材料——包装物——摊销"、"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在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科目。

  六、存货清查

  存货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由于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在日常收发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错误、计算错误、自然损耗,还可能发生损坏变质以及贪污、盗窃等情况,造成账实不符,形成存货的盘盈盘亏。对于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填写存货盘点报告位口(如实存账存对比表),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为了反映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特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1.存货盘盈的核算

  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2.存货盘亏及毁损的核算

  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记入"原材料"等科目;对于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扣除残料价值和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赔款后的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七、存货减值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时,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企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时,对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第五节 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概述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联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为了核算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所发生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此外,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l)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1)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其会计处理是: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本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3.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其会计处理是: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同时,还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1.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会计处理

  企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第六节 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某一资产项目,如果要作为固定资产加以确认,首先要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其次,还需要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具备以下两个特征:

  第一,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不像商品一样为了对外出售。这一特征是固定资产区别于商品等流动资产的重要标志。

  第二,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期限较长,使用寿命一般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一特征表明企业固定资产的收益期超过一年,能在一年以上的时间里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来说,如果某一固定资产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实务工作中,首先,需要判断该项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该项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不是很可能流入企业,那么,即使其满足固定资产确认的其他条件,企业也不应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如果该项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同时满足固定资产确认的其他条件,那么,企业应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

  在实务中,判断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主要依据与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了企业。其中,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变化造成的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资产闲置、技术陈旧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报酬,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直接使用该资产而获得的收入以及处置该资产所实现的利得等。通常,取得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是判断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凡是所有权已属于企业,不论企业是否收到或持有该固定资产,均可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反之,如果没有取得所有权,即使存放在企业,也不能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但是,有时某项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属于企业,但是,企业能够控制该项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给企业,也可以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加以确认。比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企业(承租人)虽然不拥有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但企业能够控制该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到了企业,因此,符合固定资产确认的第一个条件。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固定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予以确认,其为取得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支出也必须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并同时满足其他确认条件,就可以加以确认;否则,企业不应加以确认。

  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有时需要根据所获得的最新资料,对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合理的估计。比如,企业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需要根据工程预算、工程造价或者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等资料,按估计价值确定固定资产的成本,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在实务中,对于固定资产进行确认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二是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固定资产的核算

  为了核算固定资产,企业一般需要设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取得、计提折旧、处置等情况。企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气"、"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核算。

  (一)取得固定资产的核算

  1.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l)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这种情况是指企业购置的不需要安装即可直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购置的需要经过安装以后才能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在购入的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安装调试成本等,作为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和其他相关税费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支付安装费用等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企业基于产品价格等因素的考虑,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2.建造固定资产的核算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自建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企业自建固定资产,主要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由于采用的建设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同。

  (1)自营工程。自营工程是指企业自行组织工程物资采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购入工程物资时,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商品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分配工程人员工资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自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2)出包工程。出包工程是指企业通过招标等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组织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企业采用出包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工程,其工程的具体支出主要由建造承包商核算,在这种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是企业与建造承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科目,企业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建造承包商结算的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2.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影响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原价,是指固定资产的成本。

  (2)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①该项资产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②该项资产预计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③该项资产预计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④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该项资产使用的限制。

  总之,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3.计提折旧的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第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1)年限平均法。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额=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分母代表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1)÷2]×100%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从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中扣除;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对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后,企业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在后续支出资本化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范围内,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转出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发生的清理费用等。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4.保险赔偿等的处理。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5.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

  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充分挖掘企业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清查固定资产的损溢,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企业应按上述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借记"管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三、固定资产减值

  (一)固定资产减值金额的确定

  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第七节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一、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概述

  1.无形资产的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相对于其他资产,无形资产具有三个主要特征:

  (1)不具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是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它不像固定资产、存货等有形资产具有实物形体。

  (2)具有可辨认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①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②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在本节规范。

  (3)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且能够在多个会计期间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其价值将在各个受益期间逐渐摊销。

  2.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项目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而言,如果某一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如果某一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同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的其他条件,则企业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例如,企业外购一项专利权,从而拥有法定所有权,使得企业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表明企业能够控制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在实务工作中,要确定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在进行这种判断时,需要考虑相关的因素。比如,企业是否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相关硬件设备等来配合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最为重要的是应关注外界因素的影响,比如是否存在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冲击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技术或利用其生产的产品的市场等。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对于无形资产而言,这个条件显得十分重要。比如,一些高科技领域的高科技人才,假定其与企业签订了服务合同,且合同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些高科技人才的知识在规定的期限内预期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但由于这些高科技人才的知识难以准确或合理辨认,加之为形成这些知识所发生的支出难以计量,从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确认。

  (二)无形资产的内容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1.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它给予持有者独家使用或控制某项发明的特殊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专利人拥有的专利权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专利权是允许其持有者独家使用或控制的特权,但它并不保证一定能给持有者带来经济效益,如有的专利可能会被另外更有经济价值的专利所淘汰等。因此,企业不应将其所拥有的一切专利权都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和核算。一般而言,只有从外单位购入的专利或者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专利,才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和核算。这种专利可以降低成本,或者提高产品质量,或者将其转让出去获得转让收入。

  企业从外单位购入的专利权,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专利权的成本。企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专利权,应按照无形资产准则确定的金额作为成本。

  2.商标权

  商标是用来辨认特定的商品或劳务的标记。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商标经过注册登记,就获得了法律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企业自创的商标并将其注册登记,所花费用一般不大,是否将其资本化并不重要。能够给拥有者带来获利能力的商标,往往是通过多年的广告宣传和其他传播商标名称的手段,以及客户的信赖等树立起来的。广告费一般不作为商标权的成本,而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但受让人应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如果企业购买他人的商标,一次性支出费用较大的,可以将其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管理。这时,应根据购入商标的价款、支付的手续费及有关费用作为商标的成本。

  3.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一企业或单位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将取得时发生的支出资本化,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记入"无形资产"科目。

  4.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即专有技术,或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是指先进的、未公开的、未申请专利、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及诀窍。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工业专有技术,即在生产上已经采用,仅限于少数人知道,不享有专利权或发明权的生产、装配、修理、工艺或加工方法的技术知识;二是商业(贸易)专有技术,即具有保密性质的市场情报、原材料价格情报以及用户、竞争对象的情况和有关知识;三是管理专有技术,即生产组织的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培训职工方法等保密知识。非专利技术并不是专利法的保护对象,专有技术所有人依靠自我保密的方式来维持其独占权,可以用于转让和投资。企业的非专利技术,有些是自己开发研究的,有些是根据合同规定从外部购入的。如果是企业自己开发研究的,应将符合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对于从外部购入的非专利技术,应将实际发生的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5.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种特殊权利。著作权包括两方面的权利,即精神权利(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财产权利)。前者指作品署名、发表作品、确认作者身份、保护作品的完整性、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各项权力,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后者指以出版、表演、广播、展览、录制唱片、摄制影片等方式使用作品以及因授权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6.特许权

  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前者一般是指政府机关授权、准许企业使用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特权,如水、电、邮电通讯等专营权、烟草专卖权等;后者指企业间依照签订的合同,有限期或无限期使用另一家企业的某些权利,如连锁店分店使用总店的名称等。

  (二)无形资产的核算

  为了核算无形资产的取得、摊销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科目。

  企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1.无形资产的取得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主要方式有外购、自行研究开发等。取得的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有所差别。

  (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购入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成本,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有计划的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企业应当设置"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期(月)末,应将"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归集的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

  2.无形资产的摊销

  (l)进行摊销处理的无形资产的范围。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2)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摊销期和摊销方法。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述两种情况除外:① 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② 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视为零。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包括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企业应当按月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并记入"累计摊销"科目。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借记"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3.无形资产的处置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扣除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无形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

  (三)无形资产减值

  1.无形资产减值金额的确定

  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企业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设置"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外的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等。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企业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长期待摊费用的发生、摊销和结存等情况。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时,应当记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第三章 负 债   

  [基本要求]

  (一)掌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核算

  (二)掌握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及其核算

  (三)掌握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的核算

  (四)熟悉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五)熟悉应交税费的内容

  (六)熟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的核算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

  一、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企业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及偿还情况。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根据已预提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根据应计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根据应付利息总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本金时,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应通过"应付票据"科目,核算应付票据的发生、偿付等情况。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应当按其票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入账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火"、"库存商品代"、"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企业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应将应付票据的账面余额转作短期借款,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三、应付和预收款项

  (一)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企业应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应付账款的发生、偿还、转销等情况。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或接受劳务所产生的应付账款,应按应付金额入账。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企业偿还应付账款或开出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与应付账款不同,预收账款所形成的负债不是以货币偿付,而是以货物偿付。

  企业应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预收账款的取得、偿付等情况。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不设"预收账款"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企业收到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向购货单位退回其多付的款项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应付职工薪酬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应付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和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1.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记入"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职工薪酬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企业支付职工福利费,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或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交税费

  (一)应交税费概述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二)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1.一般纳税企业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企业从国内采购物资或接受应税劳务等,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或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源材料"、"库存商品"或"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健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源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其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税额,应与遭受非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的成本一并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鞘项税额)"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交纳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等。

  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小规模纳税企业

  小规模纳税企业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企业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因此,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增值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货物和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和劳务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照小规模纳税企业进行处理,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三)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

  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应由受托方代收代交消费税,受托方按照应交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应交营业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营业税的发生、交纳情况。

  企业按照营业额及其适用的税率,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企业出售不动产时,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实际交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其他应交税费的核算

  对于除上述税金以外的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借记"管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域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

  企业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企业自产自用应税产品而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企业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视情况记入不同科目;

  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借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企业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或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科目。

  六、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应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企业确定或宣告支付但尚未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认应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向投资者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付股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作账务处理。

  七、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企业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并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或退回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二节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

  一、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企业应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长期借款的借入、归还等情况。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记入"应付利息"科目。分别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企业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情况。企业应设置"应付债券"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核算应付债券发行、计提利息、还本付息等情况。

  企业按面值发行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金额,贷记"应付债券——面值"科目;存在差额的,还应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对于按面值发行的债券,在每期采用票面利率计提利息时,应当按照与长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其中,对于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其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其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通过"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核算。应付债券按实际利率(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按照与长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长期债券到期,企业支付债券本息时,借记"应付债券——面值"和"应付债券——应计利息气"应付利息"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基本要求]

  (一)掌握实收资本的核算

  (二)掌握资本公积的来源及核算

  (三)掌握留存收益的核算

  (四)熟悉利润分配的内容

  (五)熟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概念及内容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实收资本

  一、实收资本概述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即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或股东的股权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份额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投资者如在投资过程中违反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不按规定如期缴足出资额,企业可以依法追究投资者的违约责任。

  二、实收资本的核算

  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核算公司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应以实际收到的金额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企业实际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赞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到现金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每股股票面值和发行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般本"科目,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该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赞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应从溢价中抵扣,冲减资本公积搬本溢价)。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入账,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三)实收资本(或股本)变动

  企业按规定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时,核算原则与投资者初次投入时一样。企业采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转增的资本金额确认实收资本或股本。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原投资者各自出资比例计算确定各投资者相应增加的出资额。

  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按减少的注册资本金额减少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赞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赞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第二节 资本公积

  一、资本公积的来源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域股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形成资本溢价域股本溢价)的原因有溢价发行股票、投资者超额缴入资本等。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如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按应享有份额而增加或减少的资本公积。

  二、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或股本)、留存收益的区别

  (一)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区别

  在所有者权益中,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从来源和性质看。实收资本(或股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并依法进行注册的资本,它体现了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资本公积是投资者的出资中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它不直接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2.从用途看。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构成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参与企业财务经营决策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或股利分配的依据,同时还是企业清算时确定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的依据。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用来转增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不体现各所有者的占有比例,也不能作为所有者参与企业财务经营决策或进行利润分配域股利分配)的依据。

  (二)资本公积与留存收益的区别

  留存收益是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来源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利润。资本公积的来源不是企业实现的利润,而主要来自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等。

  三、资本公积的核算

  企业应通过"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并分别"资本溢价搬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第三节 留存收益

  一、留存收益概述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1.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l)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2.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的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派送新股等。

  3.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二、留存收益的核算

  企业应通过"盈余公积"科目,核算盈余公积的提取、使用等情况,并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经股东大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时,按派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盈余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

  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域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该科目应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第五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收入的特点和分类

  (二)掌握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

  (三)掌握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四)掌握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五)掌握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核算

  (六)掌握费用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七)掌握费用的核算

  (八)掌握政府补助的核算

  (九)掌握利润的构成内容

  (十)掌握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十一)掌握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十二)掌握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十三)熟悉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十四)熟悉劳务开始并完成于同一会计期间、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期间等情况下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

  (十五)熟悉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十六)熟悉政府补助的概念、特征和主要形式

  (十七)熟悉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收 入

  一、收入概述

  (一)收入的概念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收入的特点

  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工业企业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商业银行对外贷款、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活动,均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由此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构成收入。工业企业对外出售不需用的原材料、对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取得现金股利)或债权性投资(取得利息)等活动,虽不属于企业的经常性活动,但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由此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也构成收入。

  收入形成于企业日常活动的特征使其与产生于非日常活动的利得相区分。企业所从事或发生的某些活动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不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也不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例如,工业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因其他企业违约收取罚款等,这些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属于企业的利得而不是收入。利得通常不经过经营过程就能取得或属于企业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

  2.收入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收入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的形式多种多样,既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增加,如增加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也可能表现为负债的减少,如减少预收账款;还可能表现为两者的组合,如销售实现时,部分冲减预收账款,部分增加银行存款。收入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能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或两者兼而有之,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收入一定能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这里所说的收入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仅指收入本身的影响,而收入扣除与之相配比的费用后的净额,既可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减少所有者权益。

  企业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企业代国家收取的增值税等,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产,另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负债,并不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因此不构成本企业的收入。

  3.收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所有者投入资本主要是为谋求享有企业资产的剩余权益,由此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构成收入,而应确认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三)收入的分类

  1.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是指企业通过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这里的商品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的产品和为转售而购进的商品。企业销售的其他存货如原材料、包装物等也视同商品。

  (2)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比如,企业通过提供旅游、运输、咨询、代理、培训、产品安装等劳务所实现的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是指企业通过让渡资产使用权实现的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对外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同业之间发生往来形成的利息收入等。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指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专营权、版权)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企业对外出租固定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等,也构成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实现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占企业总收入的较大比重,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大影响。不同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不同,比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商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咨询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咨询服务实现的收入,安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安装服务实现的收入。

  企业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并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的相关成本。

  (2)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属于企业日常活动中次要交易实现的收入,一般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较小。不同行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不同,比如,工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对外销售材料、对外出租包装物、商品或固定资产、对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取得现金股利)或债权性投资(取得利息)、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

  企业实现的原材料销售收入、包装物租金收入、固定资产租金收入、无形资产使用费收入等,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或债权性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收入和利息收入,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需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为取得其他业务收入发生的相关成本。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是指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同时转移。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等形成的损失;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商品价值增值或通过使用商品等形成的经济利益。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构成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重要条件。

  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应当关注交易的实质,并结合所有权凭证的转移进行判断。如果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销货方承担,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经济利益也不归销货方所有,就意味着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

  通常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如大多数商品零售、预收款销售商品等。对于商品零售交易,销货方在售出商品时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同时收到购货方支付的货款,这一交付行为发生后,购货方一般不能退货,售出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再需要销货方承担,售出商品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再归销货方所有,因此可以认为该售出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了购货方。

  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但未交付实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如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有时,已交付实物但未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未随之转移,如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通常情况下,企业售出商品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果企业在商品销售后保留了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或能够继续对其实施有效控制,说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销售交易不能成立,不应确认收入,如售后租回。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收入金额能否合理地估计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如果收入的金额不能够合理估计就无法确认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商品销售价格通常已经确定。但是,由于销售商品过程中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存在商品销售价格发生变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商品销售价格未确定前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超过50%.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销售价款不是很可能收回,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企业在确定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时,应当结合以前和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政府有关政策、其他方面取得信息等因素进行分析。企业销售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承诺付款,通常表明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而予以确认,同时确认了一笔应收债权,以后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收回该债权时,不应调整原会计处理,而应对该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如果企业根据以前与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判断买方信誉较差,或销售时得知买方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亏损、资金周转十分困难,或在出口商品时不能肯定进口企业所在国政府是否允许将款项汇出等,就可能会出现与销售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的情况,不应确认收入。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费用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即企业应在确认收入的同时或同一会计期间结转相关的成本。因此,如果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相关的收入就不能确认。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与销售商品有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如库存商品的成本、商品运输费用等。如果库存商品是本企业生产的,其生产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如果是外购的,购买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有时,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够合理地估计,此时企业不应确认收入,若已收到价款,应将已收到的价款确认为负债。

  2.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

  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通常情况下,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即为其公允价值,应当以此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

  在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时,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方法如下:

  (1)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表示,例如,"2/10-1/20-N/30"表示:销货方允许客户最长的付款期限为30天,如果客户在1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2%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1%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1天至30天内付款,将不能享受现金折扣。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销售方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

  (2)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3)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所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销售成本,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

  1.一般销售商品业务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符合所规定的五个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的,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交款提货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已根据企业开出的发票账单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购货方支付货款取得提货单,企业尚未交付商品,销售方保留的是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通常应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确定的销售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按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生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企业也可在月末结转本月已销商品的实际成本。

  2.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应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发出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并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

  发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如果销售该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比如已经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纳税义务没有发生,则不需进行上述处理。

  3.销售折让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时,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如果发生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则应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4.销售退回

  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如已发生现金折扣的,还应按相关财务费用的调整金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按退回的商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营业务成本"科目。

  5.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

  预收款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预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销售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预收账款。

  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预收货款时,按预收的货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收到最后一笔款项发出商品时,按预收的货款总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按收到的最后一笔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确定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按销售商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6.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向受托方计算支付代销手续费,受托方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商品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将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受托方应在代销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代销手续费,确认劳务收入。

  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的,委托方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可通过"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发出委托代销的商品时,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收到受托方开具的代销清单时,根据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已销商品情况,按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合同或协议价确定的销售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结转已销商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委托方计算确定的代销手续费,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受托方可通过"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款"等科目,对受托代销商品进行核算。确认代销手续费收入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7.销售材料等存货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还可能发生对外销售不需用的原材料、随同商品对外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等业务。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也视同商品销售,其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比照商品销售处理。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成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企业销售原材料等确认其他业务收入时,按售价和应收取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出售原材料等的实际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三、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企业提供劳务的种类很多,如旅游、运输、饮食、广告、咨询、代理、培训、产品安装等。有的劳务一次就能完成,且一般为现金交易,如饮食、理发、照相等;有的劳务需要花费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如安装、旅游、培训、远洋运输等。企业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因劳务完成时间的不同而不同。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成本,如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如属于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支出一般先通过"劳务成本"科目予以归集,待确认为费用时,再由"劳务成本"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一)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或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通常为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原则可参照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提供劳务完成时按所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按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持续一段时间但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为提供劳务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劳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劳务完成确认劳务收入时,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结转相关劳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劳务成本"科目。

  (二)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

  1.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提供劳务收入的总额能够合理地估计。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此时,企业应及时调整提供劳务收入总额。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企业在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能否收回时,应当结合接受劳务方的信誉、以前的经验以及双方就结算方式和期限达成的合同或协议条款等因素,综合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企业提供的劳务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接受劳务方承诺付款,就表明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企业可以根据提供劳务的特点,选用下列方法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①已完工作的测量,这是一种比较专业的测量方法,由专业测量师对已经提供的劳务进行测量,并按一定方法计算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

  ②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劳务量为标准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

  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成本为标准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只有反映已提供劳务的成本才能包括在已经发生的成本中,只有反映已提供或将提供劳务的成本才能包括在估计总成本中。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准确地提供每期发生的成本,并对完成剩余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同时应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或外部情况的不断变化,随时对将要发生的成本进行修订。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时,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用公式表示如下: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费用

  上述公式中的劳务总收入通常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关键是确定劳务的完工进度。企业应根据所提供劳务的特点,选择确定劳务完工进度的方法。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及相关的费用时,对于预收的款项,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等科目;对于所发生的成本,借记"劳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确认本期的劳务收入时,按确定的劳务收入金额借记"预收账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确认本期的费用时,按确定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劳务成本"科目。

  2.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即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此时,企业应当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否得到补偿,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四、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核算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指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等,也构成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本章主要涉及让渡无形资产等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核算。

  (一)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在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金额是否很可能收回时,应当根据对方企业的信誉和生产经营情况、双方就结算方式和期限等达成的合同或协议条款等因素,综合进行判断。如果企业估计使用费收入金额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就不应确认收入。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当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金额能够可靠估计时,企业才能确认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金额,应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二)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所让渡资产计提的摊销额等,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企业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时,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位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企业对所让渡资产计提摊销以及所发生的与让渡资产有关的支出等,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等科目。

  第二节 费 用

  一、费用概述

  (一)费用的概念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二)费用的特点

  1.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如前所述,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购买并销售商品、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构成费用。工业企业对外出售不需用的原材料结转的材料成本等,也构成费用。

  费用形成于企业日常活动的特征使其与产生于非日常活动的损失相区分。企业从事或发生的某些活动或事项也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但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例如,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因违约支付罚款、对外捐赠,因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财产毁损等,这些活动或事项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属于企业的损失而不是费用。

  2.费用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费用既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减少,如减少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也可能表现为负债的增加,如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消费税等)等。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费用一定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某些支出并不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就不构成费用。例如,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一项负债,只是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的等额减少,对所有者权益没有影响,因此,不构成企业的费用。

  3.费用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

  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或股利属于企业利润分配的内容,不构成企业的费用。

  (三)费用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费用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二、费用的核算

  (一)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应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主营业务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情况。企业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科目。期末,应将"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二)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企业应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其他业务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情况。企业发生或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企业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税费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期末,应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四)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销售费用。

  企业应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销售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修理费等经营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期末,应将"销售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销售费用"科目。

  (五)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六)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差额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企业应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核算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差额、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期末,应将"财务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第三节 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概述

  (一)政府补助的概念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中,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如财政、卫生、税务、环保部门等;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类似组织,也视同为政府。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特征

  1.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

  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属于非互惠交易,具有无偿性的特点。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以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

  (1)政府条件,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都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

  (2)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相关文件等规定的用途使用政府补助。

  2.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财政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部分,也属于资本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

  (三)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但也存在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

  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就明确了用途。比如,政府拨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工程的专项资金,政府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政府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政府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拨款等。

  2.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3.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体现了政策导向,政府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政府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主要指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一)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算。

  政府补助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的,通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如按照实际销量或储备量与单位补贴定额计算的补助,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证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据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入账;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交易市场的,应当根据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似类市场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如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交易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1元。

  (三)政府补助的核算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3.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

  (2)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

  第四节 利 润

  一、利润的构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润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一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其中,营业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是指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投资收益(或损失)是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二)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

  其中,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

  (三)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其中,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一)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等。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扣除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盘盈利得,主要指对于现金等清查盘点中盘盈的现金等,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捐赠利得,指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取得及结转情况。企业确认营业外收入,借记"固定资产清理"、"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就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二)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不足以抵补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所发生的净损失;无形资产出售损失,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不足以抵补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所发生的净损失。

  盘亏损失,主要指对于财产清查盘点中盘亏的资产,在查明原因处理时按确定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企业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三、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企业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等于当期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之和。其中,当期所得税是指当期应交所得税。

  (一)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应交所得税是根据税法规定的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上交的一种税金。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

  纳税调整项目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

  企业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二)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即为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企业应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及其结转情况。期末,应将"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科目。结转后"所得税费用"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年利润的核算

  (一)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

  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有表结法和账结法两种。

  1.表结法

  表结法下,各损益类科目每月月末只需结计出本月发生额和月末累计余额,不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只有在年末时才将全年累计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但每月月末要将损益类科目的本月发生额合计数填入利润表的本月数栏,同时将本月末累计余额填入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通过利润表计算反映各期的利润(或亏损)。表结法下,年中损益类科目无需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从而减少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同时并不影响利润表的编制及有关损益指标的利用。

  2.账结法

  账结法下,每月月末均需编制转账凭证,将在账上结计出的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月合计数反映当月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数反映本年累计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账结法在各月均可通过"本年利润"科目提供当月及本年累计的利润(或亏损)额,但增加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

  (二)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会计期末,企业应将"证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将"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企业还应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借方余额,表示当年发生的净亏损。

  年度终了,企业还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

  第六章 财务报表   

  [基本要求]

  (一)掌握财务报表的概念和组成

  (二)掌握资产负债表的内容、结构及其编制

  (三)掌握利润表的格式、内容及其编制

  (四)熟悉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五)熟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概念

  (六)了解财务报表的分类

  (七)了解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作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财务报表概述

  一、财务报表及其目标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企业编制财务报表的目标,是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表使用者通常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二、财务报表的组成和分类

  (一)财务报表的组成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以及附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的资产、需偿还的债务、以及股东(投资者)拥有的净资产情况;利润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即利润或亏损的情况,表明企业运用所拥有的资产的获利能力;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企业的净利润及其分配情况是所有者权益变动的组成部分,相关信息已经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中反映,企业不需要再单独编制利润分配表。

  附注是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二)财务报表的分类

  财务报表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按财务报表编报期间的不同,可以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是以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和半年报等。中期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其中,中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应当是完整报表,其格式和内容应当与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与年度财务报表相比,中期财务报表中的附注披露可适当简略。

  2.按财务报表编报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个别财务报表是由企业在自身会计核算基础上对账簿记录进行加工而编制的财务报表,它主要用以反映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根据母公司和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的概念和作用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通过提供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从而为其作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结构

  (一)资产负债表的内容

  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资产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反映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类别下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资产,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正常营业周期通常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但是,也存在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情况,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造船企业制造用于出售的大型船只等,从购买原材料进入生产,到制造出产品出售并收回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过程,往往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与生产循环相关的产成品、应收账款、原材料尽管是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应作为流动资产列示。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2.负债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反映在某一特定日期企业所承担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应当按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示,在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类别下再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应予以清偿,或者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负债。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流动负债项目通常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非流动负债项目通常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等。

  3.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剩余权益,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股东(投资者)拥有的净资产的总额,它一般按照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项列示。

  (二)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分左右两方,左方为资产项目,大体按资产的流动性大小排列,流动性大的资产如"货币资金仪"、"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排在前面,流动性小的资产如"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排在后面。右方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一般按要求清偿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需要在一年以内或者长于一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偿还的流动负债排在前面,"长期借款"等在一年以上才需偿还的非流动负债排在中间,在企业清算之前不需要偿还的所有者权益项目排在后面。

  账户式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各项目的合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合计,即资产负债表左方和右方平衡。因此,通过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内在关系,即"赞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我国企业资产负债表格式如下表所示。

  业开发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造船企业制造用于出售的大型船只等,从购买原材料进入生产,到制造出产品出售并收回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过程,往往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与生产循环相关的产成品、应收账款、原材料尽管是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应作为流动资产列示。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2.负债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反映在某一特定日期企业所承担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应当按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示,在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类别下再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应予以清偿,或者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负债。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流动负债项目通常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非流动负债项目通常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等。

  3.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剩余权益,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股东(投资者)拥有的净资产的总额,它一般按照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项列示。

  (二)资产负债表的结构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分左右两方,左方为资产项目,大体按资产的流动性大小排列,流动性大的资产如"货币资金仪"、"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排在前面,流动性小的资产如"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排在后面。右方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一般按要求清偿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需要在一年以内或者长于一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偿还的流动负债排在前面,"长期借款"等在一年以上才需偿还的非流动负债排在中间,在企业清算之前不需要偿还的所有者权益项目排在后面。

  账户式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各项目的合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合计,即资产负债表左方和右方平衡。因此,通过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内在关系,即"赞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我国企业资产负债表格式如下表所示。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               日        单位:元

资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或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预付款项     预收款项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其他应收款     应付利息     
存货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     递延所得税负债     
工程物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油气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实收资本(或股东)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商誉     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     盈余公积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分配利润     
其他非流动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三、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填列方法

  资产负债表的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

  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其填列方法如下:

  1.根据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些项目,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如"咬易性金融资产代"、"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余额合计填列。

  2.根据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些项目,需要根据明细科目余额填列,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分别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资产负债表的有些项目,需要依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两者的余额分析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填列。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固定资产"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无形资产"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紧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需根据"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凋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填列说明

  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主要项目的填列说明如下:

  1.资产项目的填列说明

  (l)"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咬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本项目应当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预收款项"项目内填列。

  (5)"预付款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6)"庆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债券投资等的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利息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7)"位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股利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9)"有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本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代"、"源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2)"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3)"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等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4)"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尚未使用的各项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16)"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7)"开发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能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部分。本项目应当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8)"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19)"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负债项目的填列说明

  (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预付款项"项目内填列。

  (4)"预收款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5)"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各种薪酬。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项目列示。

  (6)"应交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项目列示。企业所交纳的税金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项目列示。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7)"应付利息"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支付的利息,包括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支付的利息、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应支付的利息等。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项目列示。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交税费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非流动负债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到期部分的金额,如将于一年内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本金和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项目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偿还数后的余额填列。非流动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

  3.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填列说明

  (1)"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赞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味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体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第三节 利润表

  一、利润表的概念和作用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

  通过提供利润表,可以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收入、费用、利润(或亏损)的数额、构成情况,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及盈利增长趋势,从而为其作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利润表的格式及内容

  我国企业利润表采用多步式格式,如下表所示。

  利润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                月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污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污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峥亏损以“-”号填列)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三、利润表的编制

  (一)利润表的编制步骤

  企业的利润表分以下三个步骤编制:

  第一步,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收益碱去投资损失),计算出营业利润;

  第二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

  第三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或净亏损)。

  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还应当在利润表中列示每股收益信息。

  (二)利润表项目的填列方法

  利润表各项目均需填列"体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

  在编制中期利润表时,"本期金额"栏应分为"本期金额"和"年初至本期末累计发生额"两栏,分别填列各项目本中期(月、季或半年)各项目实际发生额,以及自年初起至本中期(月、季或半年)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额。"上期金额"栏应分为"上年可比本中期金额"和"上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累计发生额"两栏,应根据上年可比中期利润表"本期金额"下对应的两栏数字分别填列。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的,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年终结账时,由于全年的收入和支出已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并且通过收支对比结出本年净利润的数额。因此,应将年度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数字,与"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数字相核对,检查账簿记录和报表编制的正确性。

  利润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除"每股收益"项目外,应当按照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利润表项目的填列说明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生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赞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赞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9."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10."营业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营业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11."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14."斯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斯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5."睁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

  一、现金流量表的概念和作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通过现金流量表,可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便于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二、现金流量及其分类

  现金流量是指一定会计期间内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用现金购买短期到期的国库券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不属于现金流量。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金(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等。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等。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产生的现金流量分为三类: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工资和交纳税款等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分配利润、发行债券、偿还债务等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偿付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商业应付款等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三、现金流量表的结构和内容

  我国企业现金流量表采用报告式结构,分类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最后汇总反映企业某一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我国企业现金流量表的格式如下表所示。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               月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一)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二)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以前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年收到的现金(包括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本年预收的款项,减去本年销售本年退回商品和以前年度销售本年退回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各种税费返还款。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年支付以前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年预付款项,减去本年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企业购买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支付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资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职工薪酬(包括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发生并支付、以前各年发生本年支付以及预交的各项税费,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经营租赁支付的租金、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罚款支出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但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除外。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分回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等。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包括因资产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以及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晗增值税款等),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

  (6)"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取得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但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除外。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7)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l)"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为偿还债务本金而支付的现金。

  (4)"汾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4)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下列项目之间的差额:

  (1)企业外币现金流量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时,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的金额(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折算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比照处理)。

  (2)企业外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按年末汇率折算的金额填列。

  第七章 成本核算   

  [基本要求]

  (一)掌握产品生产成本项目

  (二)掌握生产成本的核算

  (三)掌握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四)掌握产品生产成本分析

  (五)熟悉成本核算的要求和一般程序

  (六)了解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成本核算的要求和一般程序

  在财务会计中,成本由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成本是取得资产的耗费。例如,存货成本是指取得存货的耗费,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取得固定资产的耗费。在管理会计中,成本一词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含义。在本大纲中,根据财务会计的要求,成本核算是指存货成本核算。

  一、成本核算的要求

  (一)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成本计量要求

  成本是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经济资源的耗费。生产经营过程同时也是资产的耗费过程。例如,为生产产品需要耗费材料、磨损固定资产、用现金向职工支付工资等职工薪酬。材料、固定资产和现金都是企业的资产。这些资产的耗费,在企业内部表现为由一种资产转变为另一种资产,是资产内部的相互转变,不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不是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不是企业的费用。

  (二)正确划分各种成本耗费的界限

  1.正确划分存货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

  成本是在购买材料、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并由产品或劳务负担的耗费。

  期间费用指企业当期发生的必须从当期收入得到补偿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期间费用不应由产品或劳务负担。因此,费用不计入产品或劳务成本,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正确划分各期的成本界限

  划清各期产品成本的依据是权责发生制和受益原则,某项耗费是否应计入本月存货成本以及应计入多少,取决于是否应由本月负担以及受益量的大小。某项耗费是否应计入本月产品成本,不取决于成本金额的大小,而决定于本月产品是否受益,只要是本月产品受益的耗费,就应计入本期产品成本;只要是由本月与以后各月共同受益的耗费,就应在相关期内采用适当方法进行合理计量。

  3.正确划分各种产品的成本界限

  企业已发生的各种生产成本中,还必须划清应由哪种产品负担。划分的依据是受益原则,哪一种产品受益,就由哪一种产品负担。凡是能直接确定应由某种产品负担的直接耗费,就应直接计入该种产品成本。凡是能确定由几种产品共同负担的耗费,应采用适当分配方法,合理地分配计入相关产品成本。

  4.正确划分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成本界限

  通过以上成本界限的划分,确定了各种产品本月应负担的生产成本。月末,如果某产品已经全部完工,则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全部计入该完工产品;如果该产品全部未尚完工,则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全部计入未完工产品。如果某种产品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就需要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将产品应负担的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分别计算出完工产品应负担的成本和在产品应负担的成本。上月末尚未完工的在产品,转入本月继续加工,其上月末分配负担的成本即为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产品成本、本月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四者之间的关系,如下式所示:

  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产品成本=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成本

  上述公式中,本月完工产品应负担的成本,即本月完工产品成本。为了划清这一成本界限,首先要正确计算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数量,然后才能在数量计算的基础上进行成本的分配。

  (三)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为了进行成本审核、控制,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还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基础工作:

  1.定额的制定和修订

  产品的消耗定额是编制成本计划、分析和考核成本水平的依据,也是审核和控制耗费的标准。企业应当制定和修订先进而又可行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工时等项消耗定额,并据以审核各项耗费是否合理,是否节约,借以控制耗费,降低成本。

  2.材料物资的计量、收发、领退和盘点

  为了进行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还必须对材料物资的收发、领退和结存进行计量,建立和健全材料物资的计量、收发、领退和盘点制度。

  3.原始记录

  为了进行成本核算和管理,对于生产过程中工时和动力的耗费,在产品和半成品的内部转移,以及产品质量的检验结果等,均应做出真实、完整的记录。

  4.厂内计划价格的制定和修订

  在计划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中,为了分清企业内部各单位的经济责任,便于分析和考核内部各单位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还应对材料、半成品和厂内各车间相互提供的劳务(如运输、修理等)制定厂内计划价格,作为内部结算和考虑的依据。厂内计划价格应该尽可能接近实际并相对稳定,年度内一般不作变更。

  (四)选择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

  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应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特点的成本计算方法进行成本核算。成本计算方法的选择,应同时考虑企业生产类型的特点和管理的要求两个方面。在同一个企业里,可以采用一种成本计算方法,也可以采用多种成本计算方法,即多种成本计算方法同时使用或多种成本计算方法结合使用。成本计算方法一经选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

  (五)成本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为了按照用途归集各项成本,划清有关成本的界限,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应当设置"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必要时还可以增设"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1."生产成本"科目

  "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沪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

  "生产成本"科目可按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期(月)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记入本科目的借方;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成本,应于期(月)末记入本科目的贷方;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

  2."制造费用"科目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该科目可按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生产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等、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等记入本科目的借方;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与分配额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做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与分配额的差额计入生产成本。除季节性的生产性企业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二、产品生产成本项目

  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企业一般可以设立以下几个成本项目:

  (一)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等。

  (二)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职工薪酬。

  (三)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成本,包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三、生产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一)区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

  (二)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成本,区分为应当计入本月的产品成本与应当由其他月份产品负担的成本;

  (三)将应计入本月产品成本的各项成本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各种产品的成本;

  (四)对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的产品,采用一定的方法在完工产品和期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该种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第二节 生产成本的核算

  一、基本生产成本的核算

  (一)直接材料成本的核算

  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材料成本,包括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和动力成本,应专门设置"直接材料"等成本项目。这些原料和主要材料一般分产品领用,应根据领料凭证直接记入某种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项目。如果是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材料成本,则应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有关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材料成本,应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及其所属各产品成本明细账"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企业应根据发出材料的成本总额,贷记"源材料"等科目。

  (二)直接人工成本的核算

  直接进行产品生产、设有"直接人工"成本项目的生产工人工资、福利费等职工薪酬,应单独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产品成本明细账的借方(在明细账中记入"直接人工"成本项目),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二、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核算

  (一)待摊费用的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发生的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应由本月和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共同负担的成本。这种成本发生以后,不是一次全部计入当期成本,而是按照其受益期限分摊计入各月成本。这样做是为了正确划分各个月份的成本,从而正确计算各月产品成本。待摊费用一般要在一年内摊完。生产车间的待摊费用主要包括预付保险费和预付固定资产租金等。待摊费用的发生和分配是通过增设'特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成本发生时,应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由于摊销的成本一般不专设成本项目,因而生产车间摊销相关成本时,一般应按各车间进行分配。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二)预提费用的核算

  预提费用是指预先分月计入成本,但由以后月份支付的成本。这样做也是为了正确划分各个月份的成本界限,从而正确计算各月产品成本。预提费用的预提期限也应按其受益期确定。预提费用的受益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预提费用的预提和支付,通过"预提费用"科目进行。生产车间预提成本时,应借记"制造费用"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相应的项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实际支付预提成本时,应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预提费用"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已经预提但尚未支付的成本。如果预提期内实际发生的成本大于已预提的成本,该科目会出现借方余额,该余额属于已经支付但尚未计入生产成本的支出,应作为待摊成本,在预提期末前分月摊销。预提成本应按预提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分别反映各种预提成本的预提和支付情况。

  三、辅助生产成本的核算

  辅助生产是指为基本生产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辅助生产成本是指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成本。

  (一)辅助生产成本的归集

  辅助生产成本的归集和分配,是通过"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进行的。该科目一般应按车间以及产品和劳务设立明细账,明细账中按照成本项目设立专栏或专行,进行明细核算。

  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辅助生产、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材料成本,应单独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明细账的借方;直接进行辅助生产、设有"直接人工"成本项目的生产工人工资、福利费等职工薪酬,应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明细账的借方。直接用于辅助生产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成本(例如辅助生产车间机器设备折旧费等),以及间接用于辅助生产的成本(例如辅助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机物料消耗和运输费等),一般有两种归集方式:一是先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的借方进行归集,然后再从其贷方直接转入或分配转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的借方;二是不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

  (二)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

  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应通过辅助生产成本分配表进行。分配辅助生产成本的方法主要有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和按计划成本分配法等,借记"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

  四、制造费用的核算

  (一)制造费用的归集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制造费用属于应计入产品成本但不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成本。

  制造费用归集和分配应当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该科目应当根据有关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和前述各种成本分配表登记;此外,还应按不同的车间设立明细账,账内按照成本项目设立专栏,分别反映各车间各项制造费用的发生情况和分配转出情况。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生产、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材料成本以及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的各种材料成本,一般应借记"制造费用"及其明细账(基本生产车间或辅助生产车间)的相关成本项目,贷记"源材料"等科目;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得费等职工薪酬,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二)制造费用的分配

  在基本生产车间只生产一种产品的情况下,制造费用可以直接计入该种产品的成本。在生产多种产品的情况下,制造费用应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很多,通常采用的方法有: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和年度计划分配率法等。

  1.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

  这是按照各种产品所用生产工人实际工时数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2.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

  这是按照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生产工人实际工资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由于工资成本分配表可以直接提供生产工人工资资料,因而采用这种分配方法,核算工作比较简便。

  3.机器工时比例法

  这是按照生产各种产品所用机器设备运转时间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产品生产的机械化程度较高的车间。采用这种方法,必须具备各种产品所用机器工时的原始记录。

  4.年度计划分配率法

  这是按照年度开始前确定的全年度适用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假定以定额工时作为分配标准,其计算的公式为:

  。这样做是为了正确划分各个月份的成本,从而正确计算各月产品成本。待摊费用一般要在一年内摊完。生产车间的待摊费用主要包括预付保险费和预付固定资产租金等。待摊费用的发生和分配是通过增设'特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成本发生时,应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由于摊销的成本一般不专设成本项目,因而生产车间摊销相关成本时,一般应按各车间进行分配。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二)预提费用的核算预提费用是指预先分月计入成本,但由以后月份支付的成本。这样做也是为了正确划分各个月份的成本界限,从而正确计算各月产品成本。预提费用的预提期限也应按其受益期确定。预提费用的受益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预提费用的预提和支付,通过"预提费用"科目进行。生产车间预提成本时,应借记"制造费用"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相应的项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实际支付预提成本时,应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预提费用"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已经预提但尚未支付的成本。如果预提期内实际发生的成本大于已预提的成本,该科目会出现借方余额,该余额属于已经支付但尚未计入生产成本的支出,应作为待摊成本,在预提期末前分月摊销。预提成本应按预提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分别反映各种预提成本的预提和支付情况。

  三、辅助生产成本的核算辅助生产是指为基本生产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辅助生产成本是指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成本。

  (一)辅助生产成本的归集辅助生产成本的归集和分配,是通过"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进行的。该科目一般应按车间以及产品和劳务设立明细账,明细账中按照成本项目设立专栏或专行,进行明细核算。

  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辅助生产、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材料成本,应单独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明细账的借方;直接进行辅助生产、设有"直接人工"成本项目的生产工人工资、福利费等职工薪酬,应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明细账的借方。直接用于辅助生产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成本(例如辅助生产车间机器设备折旧费等),以及间接用于辅助生产的成本(例如辅助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机物料消耗和运输费等),一般有两种归集方式:一是先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的借方进行归集,然后再从其贷方直接转入或分配转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的借方;二是不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

  (二)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应通过辅助生产成本分配表进行。分配辅助生产成本的方法主要有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和按计划成本分配法等,借记"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

  四、制造费用的核算(一)制造费用的归集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制造费用属于应计入产品成本但不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成本。

  制造费用归集和分配应当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该科目应当根据有关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和前述各种成本分配表登记;此外,还应按不同的车间设立明细账,账内按照成本项目设立专栏,分别反映各车间各项制造费用的发生情况和分配转出情况。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生产、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材料成本以及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的各种材料成本,一般应借记"制造费用"及其明细账(基本生产车间或辅助生产车间)的相关成本项目,贷记"源材料"等科目;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得费等职工薪酬,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二)制造费用的分配在基本生产车间只生产一种产品的情况下,制造费用可以直接计入该种产品的成本。在生产多种产品的情况下,制造费用应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很多,通常采用的方法有: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和年度计划分配率法等。

  1.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这是按照各种产品所用生产工人实际工时数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2.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这是按照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生产工人实际工资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由于工资成本分配表可以直接提供生产工人工资资料,因而采用这种分配方法,核算工作比较简便。

  3.机器工时比例法这是按照生产各种产品所用机器设备运转时间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产品生产的机械化程度较高的车间。采用这种方法,必须具备各种产品所用机器工时的原始记录。

  4.年度计划分配率法这是按照年度开始前确定的全年度适用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假定以定额工时作为分配标准,其计算的公式为:

  

  某月某产品应负担制造费用=该月该产品实际产量的定额工时数×年度计划分配率

  此外,企业还可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直接成本(材料、生产工人工资等职工薪酬之和)及产成品产量等来分配制造费用。企业具体选用哪种分配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三节 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一、在产品数量的核算

  企业的在产品是指没有完成全部生产过程、不能作为商品销售的在产品,包括正在车间加工中的在产品和已经完成一个或几个生产步骤但还需继续加工的半成品两部分。对外销售的自制半成品,属于商品产品,验收入库后不应列入在产品之内。在产品结存的数量,同其他材料物资结存的数量一样,应同时具备账面核算资料和实际盘点资料。企业一方面要做好在产品收发结存的日常核算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在产品的清查工作。车间在产品收发结存的日常核算,通常是通过在产品收发结存账进行的。在实务工作中,即建立在产品台账,应分别车间并按照产品的品种和在产品名称设立,以便用来反映车间各种在产品的转入、转出和结存的数量。各车间应认真做好在产品的计量、验收和交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领料凭证、在产品内部转移凭证、产成品检验凭证和产品交库凭证,及时完整登记在产品收发结存账。该账簿由车间核算人员登记。

  为了核实在产品的数量,企业必须认真做好在产品的清查工作,可以定期进行清查,也可以不定期轮流清查。有的车间没有建立在产品的日常收发核算,则每月月末都必须清查一次在产品,以便取得在产品的实际盘存资料。清查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和账面资料编制在产品盘点表,填明在产品的账面数、实存数和盘盈盘亏数,以及盘亏的原因和处理意见。对于报废和毁损的在产品,还要登记残值。

  在产品发生盘盈时,盘盈在产品的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并记入相应的生产成本明细账各成本项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进行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在产品发生盘亏和毁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并从相应的产品成本明细账各成本项目中转出,冲减在产品成本;毁损在产品的残值,借记"源材料"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进行处理时,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等有关科目。

  二、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的方法

  每月月末,当月生产成本明细账中按照成本项目归集了该种产品的本月生产成本以后,如果产品已经全部完工,生产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月初在产品生产成本与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之和,就是该种完工产品的成本。如果产品全部没有完工,生产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月初在产品生产成本与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之和,就是该种在产品的成本。如果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月初在产品生产成本与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之和,则应当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和归集,以计算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的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在产品数量的多少、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的大小、各项成本比重的大小,以及定额管理基础的好坏等具体条件,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将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常用的分配方法有: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在产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约当产量比例法、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定额比例法等。

  (一)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采用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时,虽然有月末在产品,但不计算其成本。也就是说,这种产品每月发生的成本,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其每月发生的成本之和即为每月完工产品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的产品。

  (二)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

  采用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各月末在产品的成本固定不变。某种产品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就是本月完工产品的成本。但在年末,在产品成本不应再按固定不变的金额计价,否则会使按固定金额计价的在产品成本与其实际成本有较大差异,影响产品成本计算的正确性。因而在年末,应当根据实际盘点的在产品数量,具体计算在产品成本,据以计算12月份产品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多,但各月变化不大的产品。

  (三)在产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

  采用在产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月末在产品只计算其所耗直接材料成本,不计算直接人工等加工成本。也就是说,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月初在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与本月发生的直接材料成本之和)需要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而生产产品本月发生的加工成本全部由完工产品成本负担。这种方法适用于各月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多、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也较大,直接材料成本在生产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且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就全部投入的产品。

  (四)约当产量比例法

  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应将月末在产品数量按照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完工产品的产量,即约当产量,然后将产品应负担的全部成本按照完工产品产量和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分配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多,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也较大,且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和直接人工等加工成本的比重相差不大的产品。

  (五)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

  采用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定额成本计算,该种产品的全部成本(如果有月初在产品,包括月初在产品成本在内)减去按定额成本计算的月末在产品成本,余额作为完工产品成本;每月生产成本脱离定额的节约差异或超支差异全部计入当月完工产品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各项消耗定额或成本定额比较准确、稳定,而且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是很大的产品。

  (六)定额比例法

  采用定额比例法,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按照两者的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比例分配。其中直接材料成本,按直接材料的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比例分配。直接人工等加工成本,可以按各该定额成本的比例分配,也可按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这种方法适用于各项消耗定额或成本定额比较准确、稳定,但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动较大的产品。

  三、联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分配

  (一)联产品成本的分配

  联产品,是指使用同一或几种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同时生产出来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

  联产品的生产特点是:在生产开始时,各产品尚未分离,同一加工过程中对联产品的联合加工。当生产过程进行到一定生产步骤,产品才会分离。在分离点以前发生的生产成本,称为联合成本。"份离点",是指在联产品生产中,投入相同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分离为各种联产品的时点。分离后的联产品,有的可以直接销售,有的还需进一步加工才可供销售。联产品成本的计算,通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是联产品分离前发生的生产成本即联合成本,可按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设置一个成本明细账进行归集,然后将其总额按一定分配方法如:售价法、实物数量法等,在各联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二是分离后按各种产品分别设置明细账,归集其分离后所发生的加工成本。联产品成本计算的一般程序为:

  1.将联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成本明细账。

  2.归集联产品成本,计算联合成本。

  3.计算各种产品的成本。

  4.计算联产品分离后的加工成本。

  (二)副产品成本的分配

  副产品,是指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使用同种原料,在生产主要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它的产量取决于主产品的产量,随主产品产量的变动而变动,如甘油是生产肥皂这个主产品时的副产品。由于副产品价值相对较低,而且在全部产品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因而可以采用简化的方法确定其成本,将副产品和主要产品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从总成本中扣除副产品的成本,其余额就是主产品的成本。比如副产品可以按预先规定的固定单价确定成本。

  在分配主产品和副产品的生产成本时,通常先确定副产品的生产成本,然后确定主产品的生产成本。

  四、完工产品成本的结转

  企业完工产品经产成品仓库验收入库后,其成本应从"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及所属产品成本明细账的贷方转出,转入"库存商品"科目的借方。"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月末余额,就是基本生产在产品的成本,应与所属各种产品成本明细账中月末在产品成本之和核对相符。

  第四节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生产成本归集分配完毕后,应按成本核算对象编制成本计算单,并选择一定的成本计算方法,计算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企业在进行成本计算时,应当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类型和成本管理要求,确定成本计算方法。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有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三种。

  一、品种法

  品种法,是指以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成本,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单步骤、大量生产的企业,如发电、供水、采掘等企业。在这种类型的生产中,产品的生产技术过程不能从技术上划分为步骤,或者生产按流水线组织,管理上不要求按照生产步骤计算产品成本,都可以按照品种计算产品成本。

  品种法计算成本的主要特点:

  1.成本核算对象是产品品种。如果企业只生产一种产品,全部生产成本都是直接成本,可直接记入该产品成本明细账的有关成本项目中,不存在在各种成本核算对象之间分配成本的问题。如果生产多种产品,间接生产成本则要采用适当的方法,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2.品种法下一般定期(每月月末)计算产品成本。

  3.如果企业月末有在产品,要将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根据成本计算单(亦称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编制完工产品入库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库存商品——×产品"、××产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产品"科目、"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产品"等科目。

  二、分批法

  分批法,是指以产品的批别作为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归集生产成本,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单件、小批生产的企业,如造船、重型机器制造、精密仪器制造等,也可用于一般企业中的新产品试制或试验的生产、在建工程以及设备修理作业等。

  分批法计算成本的主要特点:

  1.成本核算对象是产品的批别。由于产品的批别大多是根据销货订单确定的,因此,这种方法又称订单法。成本核算对象是购买者事先定货或企业规定的产品批别。

  2.产品成本的计算是与生产任务通知单的签发和结束紧密配合的,因此产品成本计算是不定期的。成本计算期与产品生产周期基本一致,但与会计报告期不一致。

  3.由于成本计算期与产品的生产周期基本一致,因此在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时,一般不存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成本的问题。

  三、分步法

  分步法,是指按照生产过程中各个加工步骤(分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生产成本,计算各步骤半成品和最后产成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多步骤生产,如冶金、纺织、机械制造等。在这类企业中,产品生产可以分为若干个生产步骤的成本管理,通常不仅要求按照产品品种计算成本,而且还要求按照生产步骤计算成本,以便为考核和分析各种产品及各生产步骤的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提供资料。

  (一)分步法计算成本的主要特点

  1.成本核算对象是各种产品的生产步骤。

  2.月末为计算完工产品成本,还需要将归集在生产成本明细账中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3.除了按品种计算和结转产品成本外,还需要计算和结转产品的各步骤成本。其成本核算对象,是各种产品及其所经过的各个加工步骤。如果企业中生产一种产品,则成本核算对象就是该种产品及其所经过的各个生产步骤。其成本计算期是固定的,与产品的生产周期不一致。

  (二)分步法成本计算程序

  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成本管理对各生产步骤成本资料要求的不同(即是否要求计算半成品成本)和简化核算的要求,各生产步骤成本的计算和结转,一般采用逐步结转和平行结转两种方法,分别称为逐步结转分步法和平行结转分步法。

  1.逐步结转分步法

  逐步结转分步法是指按照产品加工的顺序,逐步计算并结转半成品成本,直到最后加工步骤才能计算产成品成本的一种方法。按照产品加工顺序先计算第一个加工步骤的半成品成本,然后结转给第二个加工步骤,这时,第二步骤把第一步骤结转来的半成品成本加上本步骤新发生的材料成本和加工成本,即可求得第二个加工步骤的半成品成本,如此顺序逐步转移累计,直到最后一个加工步骤才能计算出产成品成本。逐步结转分步法就是为了分步计算半成品成本而采用的一种分步法,也称计算半成品成本分步法。

  逐步结转分步法适用于大量大批连续式复杂生产的企业。这种企业有的不仅将产成品作为商品对外销售,而且生产步骤所产半成品也经常作为商品对外销售。例如,纺织厂的棉纱,钢铁厂的生铁、钢锭等,都需要计算半成品成本。

  2.平行结转分步法

  平行结转分步法是指在计算各步骤成本时,不计算各步骤所产半成品的成本,也不计算各步骤所耗上一步骤的半成品成本,而只计算本步骤发生的各项其他成本,以及这些成本中应计入产成品的份额,将相同产品的各步骤成本明细账中的这些份额平行结转、汇总,即可计算出该种产品的产成品成本。这种结转各步骤成本的方法,称为平行结转分步法,也称不计算半成品成本分步法。

  第五节 产品生产成本分析

  一、产品生产成本表的编制

  产品生产成本表是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产品的总成本的报表。该表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按成本项目反映,另一种按产品种类反映。

  (一)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的编制

  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是按成本项目汇总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全部生产成本以及产品生产成本合计额的报表。

  在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中,上年实际数应根据上年12月份产品生产成本表的本年累计实际数填列;本年计划数应根据成本计划有关资料填列;本年累计实际数应根据本月实际数加上上月本表的本年累计实际数计算填列。

  (二)按产品种类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的编制

  按产品种类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是按产品种类汇总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产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的报表。

  对于可比产品,如果企业规定有本年成本比上年成本的降低额或降低率的计划指标,还应根据产品生产成本表资料计算成本的实际降低额或降低率,作为该表的补充资料填列在表的下端。

  可比产品成本的降低额和降低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可比产品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本年累计总成本-本年累计实际总成本

  二、产品总成本分析

  (一)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的分析

  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一般可以采用对比分析法、构成比率分析法和相关指标比率分析法进行分析。

  1.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也称比较分析法,它是通过实际数与基数的对比来揭示实际数与基数之间的差异,借以了解经济活动的成绩和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

  对比的基数由于分析的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有计划数、定额数、前期实际数、以往年度同期实际数以及本企业历史先进水平和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水平等。对比分析法只适用于同质指标的数量对比。在采用这种分析法时,应当注意相比指标的可比性。进行对比的各项指标,在经济内容、计算方法、计算期和影响指标形成的客观条件等方面,应有可比的共同基础。如果相比的指标之间有不可比因素,应先按可比的口径进行调整,然后再进行对比。

  2.构成比率分析法。它是通过计算某项指标的各个组成部分占总体的比重,即部分与全部的比率,进行数量分析的方法。这种比率分析法也称比重分析法。通过这种分析,可以反映产品成本或者经营管理费用的构成是否合理。

  产品成本构成比率的计算公式列示如下:

  

  3.相关指标比率分析法。它是计算两个性质不同而又相关的指标的比率进行数量分析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规模不同等原因,单纯地对比产值、销售收入或利润等绝对数多少,不能说明各个企业经济效益好坏,如果计算成本与产值、销售收入或利润相比的相对数,即产值成本率、销售收入成本率或成本利润率,就可以反映各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

  产值成本率、销售收入成本率和成本利润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从上述计算公式可以看出,产值成本率和销售收入成本率高的企业经济效益差;这两种比率低的企业经济效益好。而成本利润率则与之相反,成本利润率高的企业经济效益好;成本利润率低的企业经济效益差。

  (二)按产品种类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的分析

  按产品种类反映的生产成本表的分析,一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本期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对比分析;二是本期实际成本与上年实际成本的对比分析。

  1.本期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对比分析。进行这一方面成本分析,应当根据产品生产成本表中所列全部产品和各种主要产品的本月实际总成本和本年累计实际总成本,分别与其本月计划总成本和本年累计计划总成本进行比较,确定全部产品和各种主要产品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了解成本计划的执行结果。

  2.本期实际成本与上年实际成本的对比分析,对于可比产品,还可以进行这一方面的成本对比,分析可比产品成本本期比上年的升降情况。如果企业规定有可比产品成本降低计划,即成本的计划降低率或降低额,还应进行可比产品成本降低计划执行结果的分析。

  进行这一方面分析时,应注意可比产品与不可比产品的划分是否正确,检查有无将成本超支的可比产品列为不可比产品,或将成本降低较多的不可比产品列为可比产品,以掩盖可比产品成本超支的弄虚作假情况。

  可比产品成本升降情况的分析,可以按产品品种进行,也可以按全部可比产品进行。可比产品成本的降低计划一般按全部可比产品综合规定,因而可比产品成本降低计划执行结果的分析一般按全部可比产品综合进行。

  (l)可比产品成本升降情况的分析。进行这一方面的分析,应当根据产品生产成本表中所列全部可比产品和各种可比产品的本月实际总成本和本年累计实际总成本,分别与其本月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总成本和本年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累计总成本进行比较,确定全部可比产品和各种可比产品本期实际成本与上年实际成本的差异,了解成本升降的情况。

  (2)可比产品成本降低计划执行结果的分析。可比产品成本的计划降低额是根据各种产品的计划产量确定的,实际降低额是根据实际产量计算的。在产品品种比重和产品单位成本不变的情况下,产量增减会使成本降低额发生同比例的增减,但由于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本年累计总成本也发生了同比例的增减,因而不会使成本降低率发生变动(成本降低率计算分式的分子和分母发生同比例变动,其结果不变)。产品单位成本的变动,则会影响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同时发生变动。产品单位成本降低使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增加;反之,则会减少。此外,由于各种产品的成本降低程度不同,因而产品品种比重的变动,也会影响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同时发生变动。成本降低程度大的产品比重增加会使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增加;反之则会减少。因此,影响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变动的因素有两个,即产品品种比重变动和产品单位成本变动;影响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变动的因素有三个,即产品产量变动、产品品种比重变动和产品单位成本变动。

  三、产品单位成本分析

  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是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各种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构成情况的报表。该表应当按照主要产品分别编制,是按产品种类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中某些主要产品成本的进一步反映。

  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的分析应当选择成本超支或节约较多的产品有重点地进行,以更有效地降低产品的单位成本。进行分析时,企业可以根据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中本期实际的生产成本(即本期实际的单位成本合计数)与其他各种生产成本进行对比,对产品单位成本进行一般的分析;然后按其成本项目(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进行具体的分析。分析的方法主要采用对比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等。

  趋势分析法是通过连续若干期相同指标的对比,来揭示各期之间的增减变化,据以预测经济发展趋势的一种分析方法。

  采用趋势分析法,在连续的若干期之间,可以按绝对数进行对比,也可以按相对数(即比率)进行对比;可以以某个时期为基期,其他各期均与该时期的基数进行对比;也可以在各个时期之间进行环比,即分别以上一时期为基期,下一时期与上一时期的基数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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