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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口诀学通“成本法”

来源: 陈玫娟 编辑: 2006/05/10 18:20:19 字体:

  投资这章的内容既是会计教材中的一个难点也是历年考试中的一个重点。但是很多考友对本章的知识点感觉在学习的过程中还是很难理解和掌握,在此笔者对成本法的核算方法用一个简明易懂的口诀给朋友们理出一个简单的思路,希望对大家有所裨益:

  成本法核算:首先为大家隆重推出一首投资损益确认的口诀:“当年分以前,直接冲成本;当年分当年,利益算一算;以后年度分,两者比较看”。

  怎么理解呢?咱们通过一个例子来看一下:

  A 企业1996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C公司10%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投资成本为11 0000元。C公司于1996年5月2日宣告分派1995年度的现金股利10 0000元,假设C公司1996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20 0000元,其中股本为100 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20 0000元,1996年实现净利润为40 0000元,1997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0 0000元。

  “当年分以前,直接冲成本”:在我国由于当年的盈余一般在下年度发放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者现金股利,是由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分配来的,故一般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所以96年5月2日宣告分派95年度股利,于是就要全部冲减投资成本。

  “当年分当年,利益算一算”:若投资企业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有一部分来自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的盈余分配,则应作为投资企业投资年度的投资收益;在具体计算时,如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情况的,应当分别按投资前和投资后计算冲减投资成本和应当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所以如果此题假设96年5月分派的股利,还包括本年度的,那么就需要计算一下属于投资前的部分和属于投资后的部分,前者冲减投资成本,后者计入投资收益。当然了,这种情况下,出题者一般都会假定各月的利润平均分配。

  “以后年度分,两者比较看”: 97年5月1日宣告分派股利,这时我们就可以比较两个值:

  其一,是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在本例中为(10,000+30,000)元;

  其二,是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在本例中为(40,000)元。然后判断:

  ①前者=后者,将以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转回,如本例。

  ②前者>后者,将(前者-后者-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冲减投资成本。

  将(前者×投资比例)计入应收股利

  将两者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例如,将本例修改为97年5月分派现金股利改为45,0000元计算。

  ③前者<后者,则不用冲减成本,若以前已冲减,就将其转回,例如,将97年5月分派现金股利改为20,000元,那么,前者=10,000+20,000=30,000元;后者=40,000元,前者<后者,此时将已冲减成本的10,000元转回。

  上述的理论说明不太好掌握,现在就把几种情况的会计分录列出来,这样也就一目了然。仍然引用本例题,只将97年5月1日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进行改动:

  ①分派值为30,000元,已分股利(10,000+30,000)元 ,影响上年末净利润数40,000元

  借:应收股利 3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

    贷:投资收益 40,000

  ②分派值45,000元,已分股利 (10,000+45,000)元,影响上年末净利润数40,000元,差额15,000元

  借:应收股利 4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00(15,000-10,000)

      投资收益 40,000

  ③分派值20,000元,已分股利(10,000+20,000)元,影响上年末净利润数40,000 元,差额5,000元

  借:应收股利 2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

  综上所述,成本法核算的特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A、“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反映的是该项投资的历史成本;

  B、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其初始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C、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发生增减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调整投资账面价值;

  D、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科目,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增利润的部分,应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这样一来,我想大家应该很容易的就学通了成本法,而且也可以牢牢的记住。所以说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要把书本从厚变薄是个总结的过程,只要开动脑筋寻找适合自己实际的快乐而高效的学习方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笔者认为学习是一个探索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死记硬背的过程。在学习过程中具体的知识和技能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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