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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来源: 编辑: 2004/10/14 13:02:04 字体:

  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5年5月21日、22日举行,现就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仍需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个科目。实行单科累计制度,以两年为一个周期。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要求,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2004年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04年度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以及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2006年度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2004年10月26日——11月10日。

  四、报名地点:

  (一)中、省驻西安地区单位的考生在省级报名点报名,地址:西安市五星街56号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7624441)。

  (二)西安市属单位的考生到市级报名点报名,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3号华宏大厦1楼西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北大学斜对面,咨询电话88479346

  (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考生在省、市级报名点报名均可。

  (四)其他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的报名地点由各市自行确定。

  五、报名程序:

  (一)考生在陕西会计网上下载或在报名点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财会部门公章。

  (二)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或有效会计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同一底版近期正面免冠黑白布纹1寸照片3张。2004年度有合格成绩的中级考生还须提供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及单科成绩合格通知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费:按照省物价局陕价费调发[2002]2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门科目40元。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四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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