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㈠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㈠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㈢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㈠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㈣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㈠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㈤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①经济法基础;②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①财务管理;②经济法;③中级会计实务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2年为一个周期,考试成绩实行单科累计制,单科合格成绩在2年的考试期间有效。2005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涂2005年度考试的“档案号”,认真填涂报考科目。因档案号未填或填错导致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所需证件及费用: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资格证(经济、审计、统计)或准考证(老考生)、会计从业资格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2张。所有证件均须为原件。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信息卡规定位置。信息卡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涂,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信息卡填涂错误影响报名、考试者,责任自负。考务费:每科46元。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2006年5月20-21日,临沂。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05年10月17日至25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县区单位通过县区人事局报名,个体私营、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分别通过工商联、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市直和中、省直单位通过主管部门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名点代码:市直、县区使用各自代码,市直代码2813.报名序号:报考人员不填写,县区由县区人事局从00001顺编,市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填涂。
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于考试报名时一并完成。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和培训工作,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考生参加培训。市直培训工作由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联系人:姚景帅,联系电话:8313849.
七、报考人员需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试人员部分),签订《诚信承诺书》。2003年5月以来参加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停考不满3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报名。违者将按“部长3号令”严肃处理,全市通报。
八、报名表、处理规定和承诺书可点击附件用A4纸下载打印。处理规定和承诺书打印在一张A4纸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