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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0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编辑: 2005/10/14 11:22:14 字体:

  吉林省人事厅文件

  吉人字[2005]102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考生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2种报名方式。各市州采取现场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8日至17日(省直报名点报名期间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驻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报考单位或个人统一到省人事厅办公楼南侧50米富锦路邮局(建设街2766号,西解放立交桥建设广场原省戏校对过)报名。

  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省、中直驻其他各地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会计还须提交会计证原件;

  3. 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业务工作的年限和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关证明;

  4.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黑白免冠照片3张;

  5.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6、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原级别的考试(仍需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网上报名

  驻长省、中直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

  2.点击网上报名栏目;

  3.由考生在网上填表并认真核对报考信息;

  4.填表提交完成后,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粘贴照片,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5.网上报名的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11月8日至12日期间,到省直报名点现场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上述须提交的报考材料,审核确认报考资格并交纳考试费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会计 2006年
5月20日
初级资格: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下午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上午 9:00—11:30 财务管理
下午 14:00—16:30 经济法
考试时可携带蓝、黑色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非立式、无存储功能),其他与考试相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2006年
5月21日
中级资格
上午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所学专业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会计  初级  与财会相近专业  高中以上学历  有会计证 
中级  与财会相近专业  大学专科  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有会计证 
大学本科  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有会计证 
双学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班毕业 
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有会计证 
硕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有会计证 
1、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均可参加本级别的会计资格考试。
3、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1、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2006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

  2. 考试成绩管理。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3. 考试大纲。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考试大纲。

  五、考试收费。

  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交报名费13元,每考一科交考务费36元(市州上交国家及省每科23元,留用报名费每人13元、考务费每科13元)。

  六、颁发合格(资格)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由人事部与国家财政部共同用印,全国范围内有效。

  七、工作要求

  1、今年全国会计考试报名工作时间相对提前,各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要及时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考生尽快了解考试信息及相关政策。

  2、各部门、各单位应及时组织本部门本单位考生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报考,以减少省市报名点报名前期报考人员少,报名后期报考人员拥挤的现象。

  3、各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要确保考生报考信息准确。在报名工作中要认真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报名表和填涂报名信息卡。报名结束后要指定专人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的校对工作,发现错误及时纠正,提高报考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的采集工作,由省职考办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00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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