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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的工作部署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5月17日、18日举行。我市的报考对象为工作地在石狮且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报考方式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缴费。现将我市相关报考事项通知如下:
二、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2日至11月23日。(考生必须在指定网站及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否则无效)
三、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2007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上午9:20—11:50;下午1:30—4:40.)
四、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地点: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东港路新档案馆一楼)
五、报名条件简明表
级别 |
基本条件 |
具体条件 | |
学历 |
会计工作年限 | ||
初级 | 工作地在石狮且持福建省(厦门除外)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 高中以上学历 | 无限制 |
初级经济师、初级审计师、初级统计师。 | |||
中级 | 大专专科学历 | 5周年(从事会计工作年限:03年1月1日起) | |
本科学历 | 4周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 | 2周年 | ||
硕士学位 | 1周年 | ||
博士学位 | 无限制 | ||
中级经济师、中级审计师、中级统计师。 |
备注: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认定: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会计工作年限可相加计算,时间算至2007年12月31日止。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为准。(学历必须是国家教委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
考试时间:
石狮市财政局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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