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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5月举行。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的部署,全市的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
1、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2日至11月23日(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必须在指定的网站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录入报名信息,否则无效)。
2、报名网站Http://test.acc.gov.cn。登录该网站后,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条件按闽财会[2000]72号文执行。
3、考生资格确认时间:2007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进行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11月24、25日照常上班)
二、报名资格确认地点:
南安市财政局2楼会计科。
南安市财政局
2007年11月6日
附件1: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收费标准:
报名费:中级50元/科初级:70元/人
教材费另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持外省(含厦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应先到原发证机关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的调转手续后方能报名。
2、持军官证的考生,在注册个人信息时,不要选择“身份证”选项,请选择“军官证”选项并如实填写军官证号,如“闽边防第01888号”。
3、2007年已经通过中级单科考试的考生,今年报考中级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必须和2007年度的证件号码相同(如身份证号2007年度为15位,现已升为18位,则仍按原15位的号码填写,否则两年的成绩不能合并)。
四、报名程序:
1、考生应自行登录到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注册,如实录入报名相关信息,信息录入结束后请务必记下自己的注册号及密码,然后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信息表。
2、考生应将自行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交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3、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一张一寸彩照到南安市财政局2楼进行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
4、现场缴交报名费、教材费。
5、凭发票及报名信息表进行网上审核确认
附件2、
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范围:
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财会人员,符合报考规定条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认定: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会计工作年限可相加计算,时间算至2007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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