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和切实做好非执业会员的知识更新等后续教育工作。经研究,我们将于2006年6月5日——7月31日(节假日除外)组织对非执业会员进行年检。请各位会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年检。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1、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的非执业会员;
2、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考核认定,财政部批准注册审计师转为注册会计师但在历年年检中未通过年检转为非执业会员的人员。
二、年检基准日
2005年12月31日
三、年检上报资料
1、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非执业会员证书;
4、全科合格证书。
四、年检程序
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程序是各会员在上报年检资料后,第一,由注册部确认,并审核年检登记表;第二,凡属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取得全科合格后转为非执业会员者由考试部确认全科合格证书号;第三,由办公室收取会费、证书费及签盖年检专用章。
五、年检工作要求
1、 各会员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对待年检工作,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互相转告。
2、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对历年年检未通过的注册会计师负起责任,通知他们到省注协接受非执业会员年检。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年检将不予通过,省注协收回会员证书,并取消会员资格: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刑事处罚;
(3)、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
(4)、无故两年不缴纳会费;
(5)、无故未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专业学习任务;
(6)、做出严重损害注册会计师形象的行为。
六、其他
1、 会员缴纳会费标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4)96号文件规定,每人每年缴纳会费100元,凡2004年底前的非执业会员按两年计算缴纳;凡未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者,需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缴纳50元证书费。
联系地址:山西省化工厅四楼
联系电话:0351—4061569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
民族 | 身份证号 | 会员证书号 | |||||||||||||
全科证号 | 考试通过时间 | ||||||||||||||
考核文件 | 考核通过时间 | ||||||||||||||
最高学历 | 技术职称 | 外语语种等级 | |||||||||||||
工作单位 | 办公电话 | ||||||||||||||
住宅电话 | 手机 | ||||||||||||||
职务 | 是否在职 | ||||||||||||||
邮政编码 | 通讯地址 | ||||||||||||||
本 人 工 作 简 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证明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