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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老师这道题做进项转出为什么不是用4000*0.5/(1-13%)*13%来处理呢?
课程讲义(叶 青)>>答疑编号:811020509
【例题4】某生产企业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600000斤,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金额30万元,支付运输费用0.5万元、装卸费0.05万元(未取得货票),运输途中损失4000斤(运输途中管理不善造成)。
【答疑编号811020509:针对该题提问】
【解析】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粮食的单价=300000÷600000=0.5(元/斤)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00000-4000×0.5)×13%=38740
【教师答复】
您好:
进项税额转出要记住关键的一点,当初抵扣多少,就需要转出多少,抵扣时基数是什么,转出的基数就是什么。
收购农产品是用收购价×13%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所以转出时也用收购价计算。
您说的换算指的是题目给出产品成本中包括农产品的情形,因为收购农产品计入成本的是收购价×(1-13%),所以在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先找出收购价,收购价=计入成本的金额/(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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