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07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截止至4月30日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
二、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 期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9月7日 |
下午 |
14:00—17:00 | 资产评估 |
9月8日 |
上午 |
9:00—11:30 | 经济法 |
下午 |
14:00—16:30 | 财务会计 | |
9月9日 |
上午 |
9:00—11:3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下午 |
14:00—16:30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三、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0日。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附件1)的规定执行。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关问题,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须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及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单位审查同意后,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市府东一街15号,电话:3160170、3189234)报名。
四、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信息卡一定要按要求准确、完整、清晰的填涂。在考试成绩滚动管理有效期内的老考生,必须准确填涂档案号。由于信息卡填涂不准确或遗漏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佑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育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二○○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