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人事局职改办、考试中心、兵直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17号)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btpta.gov.cn,下同),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二、 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 2007年9月7日―9月9日
日 期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9月7日 |
下午 |
14:00—17:00 | 资产评估 |
9月8日 |
上午 |
9:00—11:30 | 经济法 |
下午 |
14:00—16:30 | 财务会计 | |
9月9日 |
上午 |
9:00—11:3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下午 |
14:00—16:30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上传个人相关考试信息并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提示要求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考试费用,到各相应的考试报名点确认交费。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5月25日-6月1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6月11日—6月15日
四、考试用书征订
考试用书征订请于兵团资产评估协会联系。
五、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一个考点。
六、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答题卡费每人每科0.5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五科合计收费217.5元;考四科合计收费178元。各师职改办除留每人15元报名费外,其余费用在报名结束后一月内缴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七、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一个月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八、成绩查询
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成绩查询”窗口自行查询及打印《成绩单》。
兵团人事局
二00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