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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200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 2005/04/21 18:31:00 字体:

  宁人发[2005]72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5]57号),我省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继续试行考评结合。现就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会计师(审计师)资格。
  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参加评审工作,仍按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执行。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地点
  本市报名时间为4月25至29日,地点在市财政局会管科(联系电话:2822726)。
  三、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时间为2005年9月4日8:30-12:00.考场统一设在福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在试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
  姚 杰(省财政厅会计处),电话:87097680
  詹永忠(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87857057

宁德市人事局   宁德市财政局
  二OO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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