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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功能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会职改[2007]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2007年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一)2007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执行《关于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会职改[2005]2号),下载路径:www.gdczt.gov.cn→政务公开→部门文件→会计处的有关规定。
(二)2007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受理申报评审材料时间、地点
(一)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受理2007年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26日(10个工作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并且需要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申报评审材料。
(二)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地点为市财政局会计办证厅(香洲区兴华路152号一楼)。
三、对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
(一)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要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规定的数量、质量的要求,除规定不需装订的材料外,其余申报材料统一按A4纸规格制作,并按要求整理装订成册,以免延误申报评审材料的报送。
(二)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将对申报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情况及完成会计专业继续教育(含2007年度会计人员参加会计准则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四、资料表格的索取方法凡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有关表格一律在省人事厅网站www.gdrst.gov.cn下载。表格下载的操作指引:进入主页→点击“下载中心”→点击“职称评审表”。
五、评审费用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及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报人员在报送评审材料时缴纳的评审费标准为每人780元(其中80元由当地市人事部门收取,700元由省高评委会收取),由市财政局会计科代收。
六、联系方式联系电话:2510768
附件: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表(请到广东省财政厅网站下载)
珠海市财政局会计
二OO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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