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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泉会职[2007]1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各主管局:
现将省会计职改办、省职改办《关于报送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会职办〔200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08年1月7日~11日,逾期不予受理。
集中受理地点: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报送的材料要求:
1、除文件规定报送的材料外,还应附上计生证明原件。
2、所有报送的材料(含相关证书)均应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三、报送程序:
1、县(市、区)申报人员报送程序:
⑴ 将所有材料(含证书原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⑵ 送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局审核。
⑶ 由县(市、区)人事局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县(市、区)财政局出具介绍信后送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
2、市直申报人员报送程序:
⑴ 将所有材料(含证书原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⑵ 由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⑶ 送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
泉州市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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