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新鲜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序号 |
项目 |
要 求 |
1 |
姓 名 |
申报表、简介表、身份证、各类证书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须有公安、单位等有效证明材料 |
2 |
出生年月 |
申报表、简介表填写的与身份证一致,如不一致,须有公安、单位等有效证明材料 |
3 |
单位名称 |
与单位公章一致 |
4 |
单位公示 |
按照规定内容、期限进行公示,公示结果签注意见并盖章 |
5 |
申报表 |
一式3份(不装订),双面打印。表式符合规定,并加盖骑缝章 |
6 |
“个人声明”及“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签字栏,须由本人签名 | |
7 |
“单位核实情况”中有材料核实人签名(注明核实人身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 |
8 |
“组织意见”中县区职称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 |
9 |
简介表 |
一式20份(不装订),按照省财政厅规定表式填制 |
10 |
单位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 |
11 |
专技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
本人签名 |
12 |
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
本人签名,单位人事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核、盖章并由审核人签字(申报人为财务科长的,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申报人为一般财务人员的,由财务科长审核签字;如单位没有设立人事或财务部门的,可盖单位公章,但需说明情况) |
13 |
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或县(含县)以上范围推广应用的,应有主管单位财务部门或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如财政、国资、证券等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 | |
14 |
论文著作 |
取得中级职称以后发表或出版的 |
15 |
提供论文发表的专业刊物原件 | |
16 |
装订材料中的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文章正文 | |
17 |
整理、装订 |
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 |
18 |
所有复印件,须由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盖章,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由核实人签字。其中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复印件,还应有财政部门(江阴、宜兴、锡山、惠山的由所属财政局负责)审核签字 | |
19 |
需装订的材料按照“送评材料目录”分别整理,并编写目录和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 | |
20 |
按要求编写档案盒封面(苏财会[2007]8号文附件9) |
注:
1、以上仅是申报材料中较有代表性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2、申报人员在准备材料时,应认真学习与理解《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苏财会[2007]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财会[2007]2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财会[2008]18号)等文件精神,对照要求,结合自己实际,收集整理材料;
3、有关文件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栏目中查询,需要填报的相关表格可在江苏省财政厅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4、申报材料于7月8日前送达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江阴、宜兴、锡山、惠山的报送所属财政局会计科),逾期不再受理。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