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05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继续执行人事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人职发[1993]1号)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人职发[1993]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国人厅发(2005)45号文件规定,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考试仍设初、中两个级别,初级代码为“4”, 中级代码为“3”,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1月6日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1月6日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考试均为全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昆明地区报名时间为4月13日至4月29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报名地点为云南省人才市场三楼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民中路170号国美电器城旁)。
考生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带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交2张半寸同底免冠近照,报名表用正楷字认真填写,不得错填漏填。
经济考试报名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云价费发[2000]13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30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以上第一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本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
一、 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和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
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科目名称
工商管理 01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农业 02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商业 03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财政税收 07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金融 09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保险 10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水路 11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公路 12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铁路 13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民航 14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人力资源管理 15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邮电 16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房地产 17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旅游 19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