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关于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鄂人考院函[200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12个专业,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05年4月8日—30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持学历证书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各县(市)考试中心务必于2005年5月10日前将考试用书预订单、辅导书征订单报市人事局考试中心。5月27日前将报名表、试卷预订单及应上缴的费用一并交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四、考试时间
2005年11月6日
上午: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五、题型及答题方式
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题量与去年相同,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信息管理
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上述信息必录,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七、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1]91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80元/人。
八、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发行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根据新的交通法规,《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是重新编纂的,2004年版的书已作废,请提醒考生订购。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仍为2004年版书(附送勘误表)。
持有2004年版其他专业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8月中旬后,到人事部考试中心网站上下载勘误表备考。
今年将与考试用书一并征订与发行《经济基础知识》等部分专业考试辅导书。辅导书的主要内容:对专业考试大纲的分析和理解,解析考试用书章节要点;结合考试用书重点章节附练习思考题;上一年度试卷及分析;考生应考中的注意事项及提高应考能力 的方法等。
各地人事考试中心要精心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十堰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