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5〕39号),现就我市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及答题方式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6日举行,设初级、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详见附件1),每个专业设“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6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者可按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或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发[2002]77号)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市2005年度经济报名时间为5月9-11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 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考资格条件初审及报名手续;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已经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按158元/人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另收取数码摄像费10元/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工本费1元/张、区位码手册工本费2元。
五、其他
2005年度经济考试教材进行了重新修订。报名时,教材征订及培训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考前1周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存储功能),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