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2008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截止至5月12日
关于做好全州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州人函[2008]3号
各县市人事局,州直及中央,省属在州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州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1日。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报考条件仍按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人职[1993]7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在组织报名时,各县市州直各单位须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不得让其报考;对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考试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进行处理。
三、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
四、全州报名时间截止为2008年5月12日。过期不予办理。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三证原件和1张近期两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并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和《信息卡》(交费后由州人事局考试中心代为填涂)。州直以局级单位汇总,于5月8—9日到州人事局专技科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到州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交费。县市人事局(含中央、省属在县市的单位)到县市人事局报名,县市人事局汇总后请于5月12日前到州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交费。
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考试两科每人交报名考务费83元,信息卡费3元,数码照像费20元,共计106元。
六、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参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种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认真做好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今年考试用书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2008年考试用书进行了修订,请各个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报名时一起征订交费。
八、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模大,涉及面广、参考人数多,组织实施工作难度大,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希望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事部3号令),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3〕40号),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考前培训教育工作,加大考试现场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00八年四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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