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08年经济师考试4月8日-7月15日网上报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0号)和《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4号)和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88号),为帮助考生做好全省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正保会计网校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1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考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专业科目部分又细分为12个子专业,其中 运输经济分为水路、公路、铁路和民航4个子专业,具体专业科目设置如下:
专 业 |
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农业经济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商业经济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金 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保 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运输经济 |
水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邮电经济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房地产经济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旅游经济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建筑经济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四、题型及作答方式:
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考试期间,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名工作:
1、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2008年4月8日—7月15日。报名网址:http://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08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2、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收回资格证书。不得以他人身份、他人的照片进行报名, 否则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 , 需承担全部责任。
3、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的规定,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7月7日-15日(周六、周日休息)凭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柜台领取,联系电话:025-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发票过期不予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4、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08年10月下旬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选择“南京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成绩及合格证发放: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或与市职称评介中心联系,电话:83151850;83151851.
六、教材及征订: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通知,2008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做部分调整,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水路、公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版考试用书不再使用。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后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网上征订教材时间:2008年4月8日-5月9日。
二OO八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