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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点工作人员分工职责

来源: 编辑: 2003/11/13 08:37:51 字体:
                                    (打印下发给相关岗位人员)

    一、主考(由考试站考务负责人兼任)

    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包括:

    1、负责每天登陆"证券考试网站",阅读考试最新消息,并向考点相关人员传达,以确保全国考点信息同步。

    2、负责组织考务管理人员、网络员和监考人员检查、落实考试用机的维护、管理工作及考试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3、负责落实安排考点准备工作,掌握考点准备工作的进度,确保按时完成试考;落实、检查考场准备工作,确保考场准备工作在考前24小时全部完成;

    4、负责考试的保密、安全工作,负责考试数据及考试软件的保管和保密工作,确保考试期间无关人员不接触考试机器及考试软件;

    5、负责执行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和考试的严肃性,监督考务管理人员、网络员和监考人员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严肃处理各种违纪和违规行为;

    6、负责将考点考试当天的考试成绩数据、考场情况记录表通过考点管理系统完整上传至ATA数据中心。妥善保存所有原始成绩数据(包括单机成绩数据和整场打包成绩数据)和考场情况记录表一个月。

    二、考务管理人员

    每考场安排1名考务管理人员,负责该考场的考试实施,考务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考务管理人员在线考核。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包括:

    1、考前90分钟到达考场,打开所有考试用机,导入该场考试数据,再次核对考生信息,启动所有考试机,检查所有考试机是否正常进入登录界面;

    2、考前40分钟组织考生拍照进场;

    3、登记、修改有误的考生信息,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

    4、准点点击"开始考试"按钮;

    5、考中确保无关人员不接触考场管理机与应用服务器;确保考场管理机与应用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6、考试结束后,检查所有考试机是否交卷成功,确认后导出整场考试成绩数据;

    7、将当天该考场的所有成绩数据汇总给主考,配合主考收集缺漏的成绩数据。

    三、监考人员

    每考场安排2名监考人员(其中1名可由考务管理人员兼任),负责维持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实施,监考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监考人员在线考核。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包括:

    1、监考人员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和ATA公司委托,负责在全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基金科目)考场内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站网络员和监督考试进行、维护考场秩序以及依照有关权限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的工作人员。

    2、监考人员应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和ATA公司的要求,认真学习全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基金科目)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场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监考人员进入考场时须佩带中国证券业协会和ATA共同制发的监考标志。

    4、考前90分钟到达考场,做好开机等准备工作,组织考生在候考室候考;

    5、考前40分钟协助考务管理人员组织考生拍照进场,引导考生就位,考前10分钟向考生宣读《考场须知》,督促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地点;

    6、监考人员须检查考生证件,核对证件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指导考生认真核对考试机屏幕显示的姓名、考试科目、身份证是否正确,如有差错应及时更正,并填写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在考后上报ATA;做好考场记录,认真记录缺考考生的姓名及准考证号。

    7、监考人员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推迟考试开始时间。

    8、监考人员发现应试人员有作弊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的权限进行处理,同时将作弊和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将证据妥善保存备查,并由两名监考人员签字确认。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限制,严格管理考生纪律,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见附件1),并同时在考场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应的考场记录,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管教扰乱考试室秩序,或有在考试室交头接耳、传递纸条、夹带、窃视他人屏幕、代考等违纪行为者,按舞弊处理,取消其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终身取消其考试资格。整场考试中监考人员不得擅离考试室;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违反规定且不听劝阻者,监考人员有权令其退出考试室;

    9、考试过程中对于考生提出的意外情况(如系统故障、机器故障、停电等),考生须举手询问,监考人员须及时解决。但不允许考试工作人员帮助操作,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如遇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需与ATA客户服务及时联系;

    10、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应给予应试人员时间提示。

    11、考试结束,协助考务管理人员检查所有考生是否交卷成功;

    12、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清理考场。

    13、监考人员要关心、爱护应试人员,发现应试人员突患疾病,应当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应试人员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劝说其停考就医。

    14、监考人员应坚守岗位,在监考期间不得吸烟、阅读书报、吃零食、谈笑,不准做题、谈论与试题有关的内容、对外传递试题或进入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考场。

    四、网络员

    确保考试机及考试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考试正常实施。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包括:

    1、按时完成考试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按时参加网络员在线考核;

    2、完成考务管理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考务管理人员必须熟练使用考场管理机、掌握考务流程;监考人员必须能够处理考试机常见问题。

    3、协助考务管理人员完成每个考场的试考,协助主考将试考成绩数据通过考点管理系统上传至ATA数据中心;

    4、考前90分钟到达考场,检查考试机及电源、电线、交换机、网线等硬件设备、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5、 网络员考试期间必须在场,以随时处理考试机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6、考后协助主考及时做好考试成绩数据的备份保存;

    7、考试系统软件安装后,不得允许无关人员接触考试系统。

    五、负责考试的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有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一)负责考试的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考试前利用工作之便泄露试题;

    2、考试期间包庇、纵容、协助考生作弊,传递考试信息,发现违纪、作弊行为不予制止;

    3、考试期间利用工作之便将题目传递出考场;

    4、其他违反保密纪律的行为。

    (二)违纪、作弊行为人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应加重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包庇、串通作弊人员;

    2、强迫、唆使他人违纪、作弊或串通作弊;

    3、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资料;

    4、对揭发检举人打击报复;

    5、干扰、妨碍考试组织机构调查核实。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基金科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均有责任受理对违纪、作弊行为的举报,经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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