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12月5日-25日报名
关于印发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咸财会考[2008]7号
各县区市财政局、高新分局: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按照省考办的通知,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初级资格考试除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考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前。
(四)其他系列职称转报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报名程序: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网址:http://www.acc.gov.cn(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二)报名程序: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注册时间:2008年12月5日8时—12月25日17时30分正式注册。
2、网上注册程序:
(1)报名人员登陆咸阳会计信息网,阅读报名条件、报名流程等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按照报名流程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使用A4纸张打印出《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报考人员首次注册成功后,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3、现场确认及报名资格审查
(1)时间:2008年12月5日—12月25日(每个工作日8时30分—17时30分)。
(2)程序:网上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到网上注册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签署承诺书、现场照相并交1寸彩照1张,缴纳考试相关费用。
(3)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须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及报名资格审查地点为各县区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报名点。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所填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不要随意跨地区网上报名,以免造成不便。
(4)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三、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五、考试具体日程安排:
1、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2、市直属报名点:咸阳市财政局老院办公楼一层会计服务大厅(渭阳西路3号)。
3、2009年1月20日前,各县区报名点向市会考办报送考试报名资料。各县区市财政局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圆满完成。
六、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2]22号)的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咸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