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娄底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娄财会〔2009〕21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中央、省在娄各单位、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湘财会考〔2009〕13号)精神,我市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今年10月10-30日。为做好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考试时间:2010年5月15日、16日。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考人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各县市区在组织考试报名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
三、考试报名
今年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继续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请各县市区认真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工作及考试报名准备工作。
所有报考人员首先在今年10月10-30日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湖南省财政厅政务网(www.hncz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本人有效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和1寸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2张,于今年10月19-30日到我局、市人事局或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和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2009年度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正确填写2009年度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新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也将同时重新编印。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30号)精神,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并及时将收费缴入同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六、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免贻误考生及时报考。
2.今年我省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做好网上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备好专用设备(包括高性能计算机、打印机、摄像头),并形成工作预案,确保网上报名的顺利进行。
3.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分数提出疑义,可为考生提供查阅试卷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4.对中级资格考生因其本人对2009年度档案号、身份证号错误,造成不能正常合并成绩的,由各县市区财政局及时提出申请报告,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报送我局。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加强与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得让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考;要提高服务意识,精心组织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全市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二OO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