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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将对成绩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的各项事宜公布如下,望各位考生周知。
一、合格标准
初级资格:2009年度,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成绩均达到60分;
中级资格:2008、2009年度,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成绩达到60分。
二、审查范围
省直考区2009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考生参考地点为山西中医学院或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三、审查事宜
中级资格:省会计服务中心已逐个打电话通知考生,未接到电话的考生为手机停机,请这部分考生见到通知后主动与省会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51—4188021。
初级资格:由于省直考区的初级考生多数为在校学生,为方便外地学生,放假期间不进行省直初级资格的审查工作,待开学后再统一审查。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山西省会计服务中心
二00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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