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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0年度会计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0年度会计证书已到,办理期限为2010年10月10日至11月15日。考生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提交相关证件,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审核后携带考生证件统一到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市直考生要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证件,由单位携带考生证件统一前来办理,或经单位同意后也可本人携带相关证件直接前来办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市直各单位要按报考条件对考生提交的证件进行认真审核。
考生需要提交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填注个人信息并加盖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登记表》、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二寸各一张。
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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