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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复习:劳动合同的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3/01 09:20:20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大纲中明确要求“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的相关内容。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及练习测试供广大初级职称考生复习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是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一、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法定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非试用期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可随时通知解除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制定的规章损害劳动者权益、或者因其过错而导致合同无效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

  (3)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即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主要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的情形。

  主要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

  主要包括: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主要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l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练习:

  单项选择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

  A.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B.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C.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D.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正确答案:B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1)选项B属于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2)选项ACD属于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多项选择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有(    )。

  A.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正确答案:BD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1)选项A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选项C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

  A.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B.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已经危及到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C.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

  正确答案:AB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判断题

  ◎某企业职工杨某不能胜任会计工作,经过一个月的会计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此时,企业可以随时通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正确答案:×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属于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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