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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营业税的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7/22 08:16:40 字体:

  单项选择题

  ◎某歌星租用乐华体育馆举办个人演唱会,每场租金2 0000元,共演出三场,由体育馆售票,共取得票款收入50 0000元,按票款收入的2%向歌星经纪人支付佣金。营业税税率为3%。该体育馆应为该歌星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税额为( )元。

  A.13200

  B.14700

  C.12900

  D.17640

  正确答案:C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算。

  (1)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营业税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因此,该体育馆为扣缴义务人。

  (2)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税额=(50 0000-20000×3-500000×2%)×3%=1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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