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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1/24 10:01:5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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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账户管理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金额等应当规范。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办理支付结算应遵循的原则有( )。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C.银行不垫款原则

  D.礼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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