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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请取得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于2011年12月20日、21日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2:00,14:30-17:00)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前往我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领取合格证书。若需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原件。逾期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到本中心教材部领取。谢谢合作!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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