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根据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规定,考生必须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主要内容。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及练习测试供广大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复习。
2012年《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六、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并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两个显著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2)属于附加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实际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从地域上看分布很广。具体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行政区域的不同,设置了三档比例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适用税率
(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减免
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三税”的一种附加税,原则上不单独规定税收减免条款。如果税法规定减免“三税”,也就相应地减免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八)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三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
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市建设税的地点。
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由纳税人在缴纳“三税”的同时缴纳的。所以其纳税期限分别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单项选择题
◎某城市甲企业1月份缴纳增值税17万元,消费税30万元,所得税13万元。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万元。
A.4.2
B.3.29
C.2.1
D.3.01
正确答案:B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根据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不包括所得税。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7+30)×7%=3.29(万元)。
◎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说法,错误的是()。
A.进口货物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B.出口货物不退城市维护建设税
C.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为计税依据
D.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依据
正确答案:D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根据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是附加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非流转额。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免征或减征“三税”的,同时免征或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B.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也退还已经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C.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当期免抵增值税额是城建税的计税范围
D.进口货物要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确答案:AC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所以BD是错误的。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