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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规定,考生必须掌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主要内容。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及练习测试供广大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复习。
2012年《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单项选择题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国债利息收入
B.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C.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D.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正确答案:C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选项ABD均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利息收入。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是()。
A.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B.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不得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C.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D.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BCD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只有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才实行加成征收。
判断题
◎李某在一次有奖购物抽奖中,购买了价值3000元电视机抽中特别奖金1000元。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200元。()
正确答案:对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根据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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