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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备考指导:责令缴纳和加收滞纳金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4/01 16:02:33 字体:

  根据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规定,考生必须掌握责令缴纳和加收滞纳金等主要内容。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及练习测试供广大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复习。

2012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知识点八、责令缴纳和加收滞纳金

  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万分之五

  【提示】滞纳金的起止时间: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2011年10月应纳营业税税款300000元,该单位会计由于去外地开会,11月23日才将10月税款缴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加收的滞纳金为()元。

  A.450

  B.1050

  C.1200

  D.1300

  正确答案:C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滞纳金的计算。滞纳天数为11月16日-11月23日,共8日,滞纳金=300000×0.5‰×8=1200(元)。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少缴税款,累计数额不足10万元的,税务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追征税款和滞纳金,该一定期限是()。

  A.1年

  B.3年

  C.7年

  D.10年

  正确答案:B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所以答案是B.

  判断题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正确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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