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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时。在销售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了,所以这里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是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
如果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等生产产品出售时,还要计算缴纳消费税,所以这里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单独计入应交税费借方。不计入消费品成本,这样实际缴纳消费税就是扣除前面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金额后差额。税法这样规定就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
作者:正保会计网校学员 可爱的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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