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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应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企业确定或宣告支付但尚未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认应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股利”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向投资者实际支付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付股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票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
二、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企业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并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或退回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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