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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考生延考申请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办理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延考的考生,应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核对、填写《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进行网上申请;7月1日至7月27日,考生须持本人签名的《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大连市西岗区新城街1号)确认;逾期未申请、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411-82472808,0411-82495475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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