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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微学习笔记:视同销售的情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2/06/06 15:48:41 字体: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情形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其他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作者:正保会计网校学员 my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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