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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复习指导:个税的纳税申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6/27 09:47:04 字体: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五、个税的纳税申报
1.代扣代缴方式个人所得税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手续费:2%
2.自行纳税申报(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项选择题

  ◎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 )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正确答案:B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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