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复习指导: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6/28 09:35:09 字体: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第七章 财务报告

  知识点六、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主表:按直接法填列。

  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注意:

  (1)支付离退休人员的薪酬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给工程人员的薪酬在投资活动反映。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只包括本金;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取得的利息及投资收益;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4.其他与投资有关的收现;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含支付给员工的薪酬);

  注意:购建固定资产可予以资本化的利息,属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投资支付的现金;

  7.取得子公司及其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净额”);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注意:只反映偿还的本金部分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